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8日讯 记者今日从海关总署获悉,因从印度尼西亚进口1批冻带鱼1个外包装样本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3号的规定,全国海关自即日起暂停接受印度尼西亚PT.PUTRI INDAH(注册编号为CR010-02)水产品生产企业产品进口申报1周,期满后自动恢复。
针对目前与冷链运输潜在相关的新冠病毒输入风险,海关总署此前明确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源头管控,严格口岸检验检疫,保障进出口食品安全。海关将坚持关口前移,采取与出口国家(地区)沟通磋商、对输华食品企业远程视频检查、对发生疫情企业动态管理等一系列措施,不断强化源头管控,保障进口冷链食品安全。
截至9月7日,海关总署对发生员工感染新冠肺炎的19个国家的56家冷链食品企业采取了暂停进口措施,其中有41家企业系自主暂停对华出口。
在此前全国海关开展的新冠病毒风险监测中,截至9月7日,共抽样检测样本50多万个,覆盖产品样本、内外包装样本、集装箱内壁等样本。在这些样本中,7月3日大连海关和厦门海关从来自厄瓜多尔3家企业1个集装箱内壁样本、5个外包装样本中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其他样本均为阴性。
同时,全国多地也出台了有针对性的措施,以降低与冷链运输潜在相关的新冠病毒输入风险。
9月16日,北京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指出,当前境外疫情大流行正在加速,疫情输入风险始终存在,要继续开展进口冷链食品常态化监管,建立进库溯源体系,实行集中闭环管理,相关生产经营企业和物流企业主动检测、定期检测,并纳入应检范围。
今年6月,浙江率先上线全省冷链食品追溯系统,利用“冷链食品溯源码”实现从供应链首站到消费环节最小包装的闭环追溯管理。消费者通过扫码,可以知道购买或食用的进口和省外冷链食品的产品信息。
在加强源头管理的同时,有业内人士指出,广大消费者选购、处置进口冷冻食品时也应注意防护。专家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处置进口冷冻食品时尽量避免用手直接触碰;注意生熟食品分开处理;对进口食品外包装解冻后用酒精消毒;清洗时做到不用手触碰口鼻眼睛;生鲜产品充分烹饪后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