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
设最低消费 最高罚款一千
昨日,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发布公告,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征求意见稿》将每年八月第一周定为反餐饮浪费宣传周,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时,应主动进行提醒劝告,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
公职人员公众人物
要带头节俭做表率
“反餐饮浪费坚持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方针,遵循政府引导、部门监管、行业自律、单位主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原则。”《征求意见稿》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社区居民公约、村规民约,协助做好反餐饮浪费工作。企业、社会组织等应当将反餐饮浪费纳入管理规约、社团守则等,引导成员自觉制止餐饮浪费行为。
制止餐饮浪费离不开行业自律,《征求意见稿》规定,餐饮行业协会应当制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行业自律公约,开展本行业制止餐饮浪费的培训和指导,将反餐饮浪费纳入行业先进评选指标体系,引导餐饮企业发展节约型餐饮。
《征求意见稿》还规定,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社会公众人物应当带头倡导健康文明节俭的餐饮消费方式,在反餐饮浪费中发挥表率作用。公职人员在组织婚丧嫁娶等宴席中造成餐饮浪费,情节严重的,将由相关主管部门依法给予处分。
点餐明显过量
服务员要提醒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义务,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反餐饮浪费制度,积极执行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自觉遵守下列规定:
(一)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半份、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
(二)在餐厅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宣传标识标牌,在菜单上标示食材分量,在套餐上注明建议用餐人数;
(三)对服务员进行点菜培训,根据消费者用餐需求在订餐、点餐、加餐等环节提醒适度点餐,不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
(四)发现消费者明显过量点餐的,主动进行提醒劝告;
(五)在消费者用餐后提示消费者打包剩余饭菜,配备卫生环保的餐盒、餐袋等工具,提供打包服务;
(六)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
《征求意见稿》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未张贴节约用餐标识标牌、误导诱导消费者过度点餐或者拒绝提供打包服务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五十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餐饮服务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额或者以包间费等方式变相设置最低消费额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未制止“吃播”浪费
网络平台将受惩处
“采用校外配餐供餐的学校,应当提供半份和整份两种规格的套餐选择。”《征求意见稿》规定,半份套餐价格在整份套餐的基础上进行成本核减后确定,两种规格套餐的主食均应保证供应。
按《征求意见稿》,单位食堂违反本条例规定,造成餐饮浪费严重的,由相关主管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由有相关主管部门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责任。
对于“网络吃播”,《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直播平台应当制定平台服务协议,采用必要措施加强美食直播内容审核,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的行为。美食网络直播者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定,传播健康文明餐饮文化,不得从事假吃、催吐、猎奇等宣扬量大多吃、暴饮暴食的直播行为。网络直播平台未及时制止网络直播者从事直播浪费食物行为的,由互联网信息主管部门依法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