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证券集体诉讼制度进展情况,中国证监会新闻发言人常德鹏9月18日在证监会新闻发布会上回答中国证券报记者提问时表示,证监会高度重视证券集体诉讼工作,成立会领导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督促指导投保机构抓紧推进相关工作。
具体而言,一是统筹推进制度建设。积极配合支持最高人民法院制定证券代表人诉讼司法解释,并于司法解释发布当天同步发布了配套规定和投保机构业务规则,为开展诉讼实践做好制度准备。二是研究论证案件选取考虑因素。充分听取各级法院、地方政府、律师、专家学者、投资者等的意见建议,普遍认为应将财务造假类案件作为重点考虑的案件类型,特别是违法行为性质特别严重、社会影响非常恶劣、可操作性强等案件。三是做实做细实践准备。试点初期拟由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作为诉讼主体,负责参加代表人诉讼,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公司负责损失测算等后台支持工作。目前,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健全了管理机制,建立了选案决策机制,细化了案件评估标准,完善了技术系统,聘请了多名公益律师,开展了诉讼模拟演练和业务培训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