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21日讯 日前,国家煤矿安监局在官网通报了对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煤矿“8•20”煤尘爆炸事故的调查结果。国家煤矿安监局在通报中指出,该矿专项安全整治流于形式,没有排查出重大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多次发生事故却未吸取惨痛教训,导致事故接连发生。
8月20日,山东能源肥城矿业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井下发生煤尘爆炸事故,造成7人死亡、9人受伤。该矿为国有重点煤矿,核定生产能力330万吨/年。主采3煤层,煤尘具有爆炸性。
通报中公布了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该矿综放工作面采煤机截割过程中,滚筒截齿与中间巷(工作面内与运输顺槽、回风顺槽平行的煤巷)金属支护材料机械摩擦产生火花,引燃截割中间巷松软煤体扬起的煤尘(悬浮尘),导致煤尘爆炸。
通报还指出山东能源肥矿集团梁宝寺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五宗罪”:
一是安全措施不落实。该矿没有按照作业规程和补充措施的规定拆除巷道锚索和钢带,采煤机过中间巷时,锚索和钢带缠绕滚筒,摩擦产生火花。
二是防尘管理不到位。该矿未严格按设计进行煤层注水,未对中间巷沉积煤尘进行清扫、冲洗;推采过程中支架间喷雾、放顶煤喷雾使用不正常。
三是对重大风险隐患管控治理不力。事故前该工作面在采煤过程中采煤机滚筒曾多次因机械摩擦产生火花,但该矿未认真分析原因、未采取针对性的治理措施。
四是开展专项整治流于形式,敷衍了事。该矿在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仅排查出一般性问题、隐患28条,没有排查出存在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
五是未深刻吸取多次发生事故的惨痛教训,导致事故接连发生。2016年8月15日,该矿发生冲击地压事故,造成2人死亡;2019年11月20日,该矿发生火灾,造成11人被困。
事故暴露出该煤矿及其上级公司重生产、轻安全,没有树牢安全红线意识,不履行安全责任,领导干部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上失职失责,心存侥幸,思想麻痹,酿成严重后果。
针对此次事故,国家煤矿安监局提出四项要求:
(一)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
(二)深化煤矿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
(三)切实加强“一通三防”工作。
(四)依法依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责令山东煤矿安监局对该起事故进行提级调查,查明事故原因和该矿及上级公司等存在的相关问题,精准严肃追责;针对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和教训,认真开展事故警示教育;依法依规按程序对相关煤矿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