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去,银行只能销售自家的理财产品,但随着理财子公司的成立和资管新规的落地,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渠道进一步拓宽。目前,不少银行在代销他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
9月3日,一家互联网银行宣布上线“活期+”新产品“兴银添利宝”,这是该互联网银行APP首次代销银行理财子公司的产品。这款产品0.01元即可起投,结合“活期+”转账、支付无需赎回等功能,该产品在上线初期单日年化收益约为“3.25%+”。一家股份制银行上个月在其APP理财频道,开始代销一家国有银行理财子公司某款封闭式理财产品。这款产品1元起购,业绩比较基准年化收益率高达4.5%。作为代销渠道,多家银行均在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称,自身为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
“按照资管新规等相关监管文件规定,银行及其理财子公司以后都可以销售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了。”兴业银行大连分行一位业内人士说,相信日后代销其他银行理财产品会是一个大趋势。一位金融研究人士表示,理财子公司的成立门槛相对较高,很多中小银行无法成立理财子公司,对于理财产品种类不够丰富的中小银行来说,或许会把重心放在做好代销平台上。此外,代销他行理财产品也是中小银行拓展中间业务收入的一个重要来源。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银行理财子公司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或者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认可的其他机构代理销售理财产品。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办法明确了银行子公司理财产品可以通过银行业金融机构代销,也可以通过银保监会认可的其他机构代销,这会进一步扩大银行理财子公司的合作范围。随着近年来互联网直销渠道的崛起,大资管机构的竞合更加深入,未来可能会有更多银行或外部机构选择合作代销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
专家提醒,代销他行理财产品应注意风险隔离。专家表示,希望银行在代销其他银行理财子公司产品时,遵守监管机构相关规定,严格把控产品的合规性,同时加强投资者的管理力度,做好代销业务和自身业务之间的风险隔离。银行设立理财子公司的最终目标就是实现银行资产管理的专业化与独立性,客户理财的方向将逐步市场化,以净值化为主要方向,打破刚性兑付。在转型期,客户的资产配置理念、风险测评管理、净值产品营销等都将发生根本性变化,在此背景下,投资者应全面树立风险意识,提升金融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