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0日,天津证监局披露对梁昭平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梁昭平作为天津瑞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普生物)副总经理,存在违规减持行为。2020年7月13日晚间,瑞普生物披露了《2020年半年度业绩预告》。7月13日14时16分,在瑞普生物业绩预告敏感期内,你的证券账户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93%,减持金额为976,125元,未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预先披露减持计划。
上述减持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二条第一款、《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八条第一款和《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40号)第五十九条第三项、《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第十四条的规定,现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