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南省财政厅官网消息,9月21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公告称,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渤海证券)未履约足额缴纳河南省政府债券发行款,构成严重违约行为,取消其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来源:河南省财政厅
公告显示,2020年9月9日,河南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顺利招标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三十九期356.31亿元,根据招标结果,渤海证券投标5只债券共10.2亿元,中标3.75亿元。根据《财政部关于印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583号)等制度规定及《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三十九期)有关事项的通知》(豫财债〔2020]42号)发行款3.75亿元应按规定于缴款日(招标日后第1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10日)前缴入河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但渤海证券9月10日前实际仅缴纳0.3亿元,其余3.45亿元未按约定缴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
公告称,根据渤海证券与河南省财政厅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有关规定,河南省财政厅决定解除与渤海证券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取消其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官网显示,渤海证券是唯一一家注册在天津滨海新区的综合类证券公司。前身为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原天津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原天津市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天津信托投资公司、原天津北方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天津滨海信托投资有限公司等四家信托机构的证券营业部合并重组的基础上,集合国内多家有影响、有实力的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的大型证券公司,于2001年6月8日正式开业。
2008年7月,经中国证监会核准,渤海证券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的券商分类监管年度评级中,渤海证券获得A类A级。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天津市国资委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目前,渤海证券股东43家,注册资本为803719448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