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9月22日电 (罗琨)21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公告称,取消渤海证券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上述公告显示,2020年9月9日,河南省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顺利招标发行2020年河南省政府专项债券三十五至三十九期共计356.31亿元人民币。根据招标结果,渤海证券投标5只债券共计10.2亿元,中标3.75亿元。
根据相关要求,发行款3.75亿元应按规定于缴款日(招标后第1个工作日,即2020年9月10日)前缴入河南省财政厅指定账户。但渤海证券9月10日前实际缴纳0.3亿元,其余3.45亿元未按约定缴纳,构成严重违约行为。
中新经纬客户端注意到,该公告的落款日期为9月15日,发布在官网的时间为9月21日。
河南省财政厅表示,根据渤海证券与河南省财政厅签订的《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协议》有关规定,该厅决定解除河南省财政厅与渤海证券签订的上述协议,取消其2019-2021年河南省政府债券承销团成员资格。
渤海证券缘何没有按约定缴款?22日,中新经纬客户端多次拨打渤海证券2020年半年报上公示的财务总监电话,均无人接听。
公开资料显示,渤海证券的前三大股东分别为天津市泰达国际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股26.96%)、天津泰达股份有限公司(13.07%)、深圳华侨城股份有限公司(9.14%)。
渤海证券在半年报中提到,积极推动上市工作,力争将公司打造成市值千亿的上市公司,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成为天津地区的标志性企业。继续扩大债券承销业务,积极做大资管直接融资业务,探索直投基金业务模式,推动做大场外业务和信用股权质押业务。根据半年报,渤海证券上半年净利润为6.04亿元,同比去年下降11.70%。(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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