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23日讯(记者 郭伟莹) 近日,偿付能力严重不足的中法人寿保险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法人寿”)再次向大股东鸿商产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商集团”)借款1100万元。
据了解,这已经是2020年以来,中法人寿向鸿商集团的第3次借款,加之前2次的借款金额,2020年共计向鸿商集团借款2700万元。
实际上,中法人寿的借款之路可追溯至2017年。截至目前,4年间中法人寿已累计向鸿商集团借款26次,借款金额共约2.8亿元。其中,2019年借款5次,借款金额累计5400万元。2018年借款9次,借款金额累计6910万元;2017年借款9次,借款金额累计13084万元。
而以上借款资金将主要用于应对中法人寿出现的流动性风险,维护存量客户的正常利益,满足维持日常运营的基本需要。
2016年以来,中法人寿的偿付能力持续阶梯式下降。具体来看,2016年四季度末,中法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140.31%;2017年四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4035.94%;2018年四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7738.04%;2019年四季度末,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降至-16130.78%。
据最新的偿付能力报告显示,今年二季度末中法人寿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均再次骤降至-22687.57%。
另外,中法人寿业务无法开展,目前仅限维持存量业务。2016年,中法人寿保险业务收入6361万元,2017年为18.1万元,2018年降至11.3万元,2019年再降至4.9万元。今年二季度末,中法人寿保险业务收入为7.1万元。近四年半来,中法人寿连年亏损。截至上半年,累计亏损3.1亿元。
值得注意的是,中法人寿自2017年4月开始陷入流动性枯竭的情形。为应对流动性危机,中法人寿已采取协调股东借款、管理层降薪、削减非必要支出等措施。同时,中法人寿称已按照超限额处理机制采取应对措施,避免发生群体性事件。此外,中法人寿还称后续将全力推动增资扩股工作,力求增资申请尽快批复,从根本上化解流动风险。
资料显示,中法人寿成立于2005年12月23日,注册资本2亿元。2015年,中法人寿经历股东更迭,目前由鸿商集团、法国国家人寿等3家股东共同出资。其中,鸿商集团控股50%,另外两家股东分别持股25%。
天眼查显示,鸿商集团2013年开始均盈利,2017年、2018年、2019年分别实现净利润29.47亿元、66.69亿元、49.34亿元。
今年7月,中国银保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就《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规定,对于偿付能力不达标公司,中国银保监会应当根据保险公司的风险成因和风险程度,依法采取有针对性的监管措施,并将监管措施分为必须采取的措施和根据其风险成因选择采取的措施,以进一步强化偿付能力监管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