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8日,合肥立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立方制药”)首发上会。立方制药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316.00万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立方制药本次拟募集资金6.55亿元,分别用于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立方制药报告期内连续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无法覆盖营业收入,尤其前3年差距巨大;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低于净利润。
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28亿元、11.67亿元、14.25亿元、16.50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746.25万元、7681.95万元、9166.41万元、1.0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99.50万元、1132.39万元、6445.15万元、1.49亿元,其中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25亿元、6.97亿元、10.93亿元、14.10亿元。
有媒体分析指出,立方制药牺牲现金流“美化”报表。立方制药的应收账款的周转天数在上升,而应付账款的周转天数却在下降。这意味着立方制药的账期在拉长,但是付款速度在加快。这样的操作方式,无疑会让对企业正常经营极度重要的现金流承受巨大压力,但是却通过让利上下游企业增收,从而可以让其营收等业绩数据更加好看。立方制药主导业务医药商业业务毛利率仅7%左右,本就较同业平均水平更低,再采用这种“输血”的方式美化财报数据,必然对立方制药的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635.10万元、1.56亿元、2.12亿元、2.38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5%、13.47%、14.96%及14.49%,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呈上升趋势。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分别为12.10、9.62、7.74、7.33。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金额分别为1.55亿元、1.56亿元、1.69亿元、1.79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31%、35.47%、27.88%和25.79%。其中,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1.37亿元、1.42亿元、1.49亿元、1.97亿元。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分别为5.26、5.81、6.12、6.46。
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7.85%、21.59%、29.64%、31.06%。医药工业毛利率分别为74.45%、79.73%、86.19%、86.10%,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63.52%、76.35%、85.36%、83.46%。公司医药商业毛利率分别为7.50%、6.89%、7.49%、7.56%,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7.24%、7.72%、7.84%、8.07%。
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负债总额分别为2.50亿元、2.51亿元、2.65亿元、3.00亿元,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5.58%、40.98%、34.41%、33.69%。
目前,立方制药的主导产品是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实现的收入占当期医药工业收入的61.23%、56.33%、54.19%和50.97%。治疗高血压的各类药物之间有一定的可替代性。目前在国内市场销售非洛地平类产品的医药企业除立方制药外,还有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等。
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研发费用分别为1179.51万元、1838.82万元、2378.94万元、3744.44万元,销售费用分别为7138.91万元、1.19亿元、2.59亿元、3.28亿元,去年研发费用是销售费用的8.76倍。
市场推广费为公司销售费用项下的重要支出,2018年、2019年公司市场推广费激增,2年就花费4.66亿元。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市场推广费分别为2856.62万元、6581.95万元、2.02亿元、2.63亿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的市场推广费共花费5.60亿元,而研发费用共投入9141.71万元,4年时间里,公司市场推广费的投入是研发费用的6.13倍。
立方制药子公司立方药业存在业务员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款的情况。2017年至2019年,收款金额分别为2201.27万元、3183.57万元、996.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9%、2.23%、0.60%。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立方制药在IPO的关键时刻,副总卖股又辞职成普通员工。招股书显示,2018年5月14日公司原财务总监马有海因个人原因辞职;同年10月,吴秀银也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而吴秀银目前仍然以普通员工的身份在立方制药证券部任职。有股又有高管位置的吴秀银、蔡瑛夫妻俩,在公司IPO前夕,一个卖掉一半股份还辞职“屈就”普通员工、一个出清股份的操作着实令人费解。
立方制药子公司立方药业2018年因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合)食药监药罚[2018]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立方药业从安徽省绿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并销往淮北市敬贤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盐酸金霉素眼膏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查项粒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立方制药子公司诚志生物2017年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而被处以行政处罚,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诚志生物因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一员工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致使其于2017年9月23日0时10分左右,在原料药玻璃试验区接收反应液过程中摔倒,防毒面具滤盒脱落,吸入反应液释放出的较高浓度的H2S气体中毒,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
据中国民商旗下壹财信,立方制药报告期内有一起因违反《商标法》而受到的行政处罚。2016年7月4日,立方制药因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被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行政处罚。明明在报告期内有违反商标法而受到行政处罚,招股书中却称“立方制药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招股书或涉嫌虚假陈述。
中国经济网向立方制药证券部发去采访提纲,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医药企业计划上交所主板上市
据招股书,立方制药是一家集药品制剂及原料药的研发、生产、销售,药品与医疗器械的批发、零售于一体的创新型医药企业,对医药工业及医药商业形成全产业链覆盖,主要产品涉及心血管类用药、消化系统用药、皮肤外用药等领域。
医药工业方面,公司以渗透泵控释技术为核心,建立了由配方技术、制剂评价技术、制剂工程化技术与关键设备技术四大部分组成的渗透泵控释技术平台,并不断提升渗透泵制剂产品开发与产业化能力,主要产品包括非洛地平缓释片(Ⅱ)、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等;同时,公司拥有亮菌口服溶液、丹皮酚软膏、益气和胃胶囊、坤宁颗粒等特色医药品种以及部分原料药品种,主要制剂品种实现原料药自产自供。
医药商业方面,公司建立了现代物流配送中心,积极拓展上、下游合作网络,在安徽省内医药批发配送业务上形成了较强的配送服务能力和一定的规模优势。同时,公司在合肥市及周边区域设有40余家零售连锁药房,积极拓展医药终端零售业务。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季俊虬直接持有公司2554.86万股股份,并通过立方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848.00万股股份,合计控制公司63.3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季俊虬,1961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高级工程师。1984年7月至2002年6月期间,曾任安徽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教员,合肥神鹿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安徽华东中药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安徽中医学院神经病学研究所附属医院理事;2002年7月设立九光制药,曾任立方有限董事长、总经理,诚志生物董事长,立方药业执行董事,合肥立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金寨立方董事长,立方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庐江投资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安徽中医药大学神经病学研究所附属医院理事等;现任立方制药董事长,立方投资执行董事,庐江投资执行董事,第三届安徽省医药行业协会会长等。
立方制药拟于上交所主板上市,计划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316.00万股,保荐机构为民生证券。立方制药本次拟募集资金6.55亿元,其中2.43亿元用于渗透泵制剂车间建设项目、1.27亿元用于药物研发中心建设项目、1.85亿元用于原料药生产项目一期、1.00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4年销售商品收到现金低于营业收入
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实现营业收入分别为10.28亿元、11.67亿元、14.25亿元、16.50亿元,同期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分别为5.25亿元、6.97亿元、10.93亿元、14.10亿元。
立方制药报告期内连续4年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无法覆盖营业收入,而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在2016年、2017年、2018年,连续三年低于净利润。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6746.25万元、7681.95万元、9166.41万元、1.05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5899.50万元、1132.39万元、6445.15万元、1.49亿元。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与净利润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存货、经营性应收及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或减少形成的。
应收账款周转率快速下降
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8635.10万元、1.56亿元、2.12亿元、2.38亿元,占同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8.45%、13.47%、14.96%及14.49%,应收账款余额较大且呈上升趋势。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8080.09万元、1.50亿元、2.06亿元、2.31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1.55%、34.23%、34.03%、33.2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呈下降趋势,分别为12.10、9.62、7.74、7.33。
据招股书,主要由于一方面,由于全国范围内“两票制”逐步实施,公司医药工业客户结构中配送型经销商的占比逐年提升,公司通常给予配送型经销商一定的信用期,导致医药工业应收账款余额增长较快;另一方面,公司医药商业的配送业务逐步向大型医疗机构拓展,导致客户平均结算周期延长,应收账款周转率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7.71、7.08、5.95、5.84,低于医药工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17.87、9.05、7.33、6.80;医药商业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13.53、10.59、8.77、8.23,高于医药商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均值5.14、4.92、4.72、4.83。
据招股书,公司医药工业应收账款周转率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其中,赛升药业和誉衡药业2017年的应收账款周转率较高,主要系其原采用较为审慎的预收款销售政策而使应收账款金额相对较小。公司医药商业应收账款周转率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医药流通企业在公司医药商业客户中占比较高,而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客户类型以公立医院等医疗终端为主,公立医院的应收账款账期较医药流通企业相对较长。
2019年末库存商品1.97亿元
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存货金额分别为1.55亿元、1.56亿元、1.69亿元、1.79亿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41.31%、35.47%、27.88%和25.79%。
其中,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1.37亿元、1.42亿元、1.49亿元、1.97亿元。
由于公司医药商业主要从事药品、医疗器械的流通,该业务板块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70.00%以上,因此公司存货中库存商品的占比保持在较高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商业库存商品金额分别为1.27亿元、1.34亿元、1.39亿元、1.48亿元。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整体呈上升趋势,分别为5.26、5.81、6.12、6.46。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存货周转率分别为1.53、1.89、2.11、2.21,医药工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均值分别为2.66、1.97、1.85、1.95;医药商业存货周转率分别为6.02、6.57、6.89、7.38,低于医药商业同行业上市公司存货周转率分别为8.62、7.85、7.96、8.24。
据招股书,公司医药商业的存货周转率略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平均水平,主要原因系同行业上市公司的主要客户为公立医疗机构,该类客户用药周期较为稳定,可针对性降低库存,因而存货周转率相对较高。
毛利率逐期增长
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综合毛利率分别为17.85%、21.59%、29.64%、31.06%。
据招股书,毛利率均呈逐期增长趋势,主要是由于“两票制”在全国范围逐步实施,公司加强专业化学术推广力度,医药工业产品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整体有所提高所致。
其中,医药工业毛利率分别为74.45%、79.73%、86.19%、86.10%,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均值63.52%、76.35%、85.36%、83.46%。
公司医药商业毛利率分别为7.50%、6.89%、7.49%、7.56%,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毛利率7.24%、7.72%、7.84%、8.07%。
2019年末负债3亿元
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负债总额分别为2.50亿元、2.51亿元、2.65亿元、3.00亿元。
报告期内,立方制药资产负债率(合并)分别为45.58%、40.98%、34.41%、33.69%。
其中,公司短期借款金额分别为5000.00万元、6500.00万元、3500.00万元、2404.11万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20.02%、25.88%、13.19%、8.02%。
公司应付账款金额分别为1.14亿元、9434.56万元、8525.76万元、1.03亿元,占负债总额比例分别为45.65%、37.57%、32.14%、34.25%。
依赖核心产品 产品存可替代性
立方制药现阶段医药工业主要品种包括非洛地平缓释片(Ⅱ)、亮菌口服溶液、甲磺酸多沙唑嗪缓释片、益气和胃胶囊、丹皮酚软膏和克痤隐酮凝胶等品种。
报告期内,以上主要品种实现的收入分别占当期医药工业收入的94.26%、89.80%、89.77%和89.65%。
其中,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实现的收入分别为9674.15万元、1.32亿元、2.16亿元、2.50亿元,占当期医药工业收入的61.23%、56.33%、54.19%和50.97%。
据招股书,报告期内,公司产品非洛地平缓释片(Ⅱ)销售收入呈持续增长的趋势,但是由于治疗高血压药物品类较多,未来可能因为市场竞争加剧使得非洛地平缓释片(Ⅱ)销售收入增长不达预期,从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目前我国用于治疗高血压的药物主要包括利尿剂、钙通道阻滞剂、血管紧张素转换酶抑制剂、血管紧张素Ⅱ受体拮抗剂、β受体阻滞剂及固定复方制剂等类型,各类药物之间有一定的可替代性。
公司的主要产品非洛地平缓释片(Ⅱ)属于钙通道阻滞剂。目前在国内市场销售非洛地平类产品的医药企业除立方制药外,还有阿斯利康制药有限公司、山西康宝生物制品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等。
2019年研发费用3744万元 占比2.27%
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研发费用分别为1179.51万元、1838.82万元、2378.94万元、3744.4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15%、1.58%、1.67%、2.27%。
公司研发费用均用于医药工业在研产品的研究开发。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研发费用率分别为7.36%、7.80%、5.93%、7.59%,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研发费用率均值5.30%、3.96%、3.33%、3.57%。
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技术服务费等构成。其中,职工薪酬金额分别为459.68万元、545.07万元、772.60万元、963.28万元;技术服务费金额分别为238.62万元、404.35万元、507.93万元、1587.07万元。
4年市场推广费5.6亿元 是研发费用的6倍
据北京商报报道,立方制药的营业成本构成中,销售费用的支出逐年增长。据招股书显示,2017至2019年,立方制药的销售费用分别约为1.19亿元、2.59亿元、3.28亿元,占各期营业收入的比重分别为10.2%、18.17%、19.88%。
具体而言,立方制药销售费用由市场推广费、职工薪酬、租赁费、业务招待费等构成,市场推广费为公司销售费用项下的重要支出。
数据显示,立方制药2017年的市场推广费为6581.95万元,占到当期销售费用的比例为55.31%。2018年、2019年立方制药的市场推广费持续增长。到了2018年,立方制药的市场推广费一下子激增至2.02亿元,占当期销售费用的比例为78.22%。2019年立方制药的市场推广费为2.63亿元,当期市场推广费的支出占到销售费用比重超八成。
立方制药的市场推广费包括医药工业、医药商业模式下的市场推广费,该公司医药商业的市场推广是重头戏。数据显示,2017至2019年,立方制药的市场推广费对应的医药工业的金额分别为5832.21万元、1.90亿元、2.44亿元,分别占各期市场推广费的比例为88.61%、93.68%、92.69%。另外,2017至2019年,立方制药医药商业的市场推广费分别为749.74万元、1280.49万元、1925.48万元。
一位医药行业人士透露,“以市场推广之名推动背后的市场营销,是医药行业的潜规则,因此市场推广费一直是商业贿赂的高发区。实践当中,医药企业召开学术会议,邀请的一般都是医生、经销商等客户单位,部分推广费最终以其他的形式回馈给客户方,这也是医药企业的灰色地带”。
首发申请反馈意见中,证监会也曾要求立方制药对市场推广费大幅度上涨的原因,市场推广费支出的对手方名称,是否与发行人存在关联关系、是否为发行人员工等问题进行说明。
立方制药则表示,随着“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原由代理型经销商承担的学术化推广职能转由医药工业企业负责。公司主动调整销售模式,通过与各地专业的学术推广商进行合作,加强对医药工业产品的学术推广力度,因此市场推广费用增长较快。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计算,2016年至2019年,立方制药的市场推广费共花费5.60亿元,而研发费用共投入9141.71万元,4年时间里,公司市场推广费的投入是研发费用的6.13倍。
报告期内,公司医药工业研发费用率分别为21.47%、36.40%、54.21%、55.64%,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医药工业研发费用率均值16.65%、37.05%、56.81%、58.95%;公司医药商业研发费用率分别为4.26%、3.56%、4.04%、4.62%,高于同行业上市公司医药商业研发费用率均值2.44%、2.96%、3.39%、3.58%。
据招股书,公司医药工业市场推广费在2018年和2019年较上年的增长幅度分别为225.22%和28.73%,2018年度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是随着医药工业业务规模的增长,以及“两票制”在全国范围内逐步实施,原由代理型经销商承担的学术化推广职能转由医药工业企业负责,公司积极适应“两票制”相关政策,主动调整销售模式,通过与各地专业的学术推广商进行合作,加强对医药工业产品的学术推广力度,市场推广费增长较快。由于“两票制”
的影响已在2018年度充分体现,2019年度公司医药工业市场推广费的增长幅度趋于稳定。
子公司员工利用个人账户收取货款上千万
据招股书,立方制药子公司立方药业存在业务员利用个人账户对外收款的情况。
2017年至2019年,收款金额分别为2201.27万元、3183.57万元、996.16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9%、2.23%、0.60%。
据招股书,为应对“两票制”带来的不利影响,立方药业持续加强对零售药房、诊所等终端市场的业务开拓力度。上述终端市场中,存在大量位于周边乡镇地区的单体药房、小诊所等小型终端客户,部分小型终端客户地处偏远,且与立方药业单次交易金额较低,为提高回款效率,立方药业业务员需要到上述客户经营场所催收货款,由于该等客户习惯于用现金收付款项,立方药业业务员在收取款项后存入其个人卡账户、最终汇入立方药业公司账户交回货款。
2018年度,立方药业业务员利用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的金额及占比较2017年度有所提升,主要是当年立方药业对零售药房、诊所等终端开拓力度较大,销售规模增长较快;2019年,随着公司逐步规范化并禁止员工利用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立方药业业务员利用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的金额及占比大幅下降。申报之后立方药业未再发生业务员利用个人账户收取货款的情形。
子公司因药品质量安全问题遭处罚
立方制药子公司立方药业2018年因药品质量安全问题受到行政处罚。
根据合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8月20日出具“(合)食药监药罚[2018]23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立方药业从安徽省绿健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并销往淮北市敬贤堂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的盐酸金霉素眼膏经江西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检验,检查项粒度不符合标准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五条之规定,决定给予下列行政处罚:1、没收库存的劣药盐酸金霉素眼膏10支;2、没收销售劣药违法所得2729.24元。
子公司发生生产安全事故1人死亡
立方制药子公司诚志生物2017年发生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而被处以行政处罚,该事故造成1人死亡。
根据合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于2018年2月出具的“(合经开)安监罚[2018]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单位)》,诚志生物因未能及时发现、制止和纠正一员工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致使其于2017年9月23日0时10分左右,在原料药玻璃试验区接收反应液过程中摔倒,防毒面具滤盒脱落,吸入反应液释放出的较高浓度的H2S气体中毒,发生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1人死亡,诚志生物对事故的发生负有责任,拟对诚志生物作出罚款20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同时,因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不力,未及时发现纠正违反操作规程行为,该局对诚志生物总经理吴杰出具“(合经开)安监罚[2018]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吴杰作出罚款5.97万元的行政处罚。
副总IPO前卖股又辞职成普通员工
据大众证券报报道,立方制药在IPO的关键时刻,公司高管却频繁离职。招股书显示,2018年5月14日公司原财务总监马有海因个人原因辞职;同年10月,吴秀银也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职务。而吴秀银目前仍然以普通员工的身份在立方制药证券部任职。
立方制药在2015年版招股书中曾披露,吴秀银2014年薪酬为25.92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2011年11月16日,实控人季俊虬以及股东李孝常、赵晓红与吴秀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书》,以1.82元/股的价格分别将各自持有的公司股份46.2万股、75.9万股、9.9万股转让给吴秀银,吴秀银合计取得公司2%的股份。但就在公司IPO前夕——2019年1月17日,吴秀银却将持有的66万股以1424.87万元价格转让给万联广生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万联广生”)。目前,吴秀银持股仅剩余66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95%。与其同一日卖出股份的还有吴秀银的配偶——公司原股东蔡瑛。
立方制药2015版招股书显示:蔡瑛和吴秀银系夫妻关系,虽然未见蔡瑛在立方制药有任职的信息,但是蔡瑛却比吴秀银更早成为公司股东——2010年6月23日,立方制药增加注册资本5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由19名自然人以1760万元认缴,这19名自然人中就包括蔡瑛,当时其以75万元的出资额认缴了公司2%的股权,成为无公司任职信息、持股份额最多的自然人股东。到了2019年1月17日,蔡瑛以849.74万元将所持立方制药39.36万股转让给万联广生,又以2000万元的价格将剩余的立方制药92.64万股转让给广州天泽中鼎股权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广州天”),出清了公司全部股份,完全退出了立方制药的股东行列。
经由此次出让,新股东万联广生和广州天泽在立方制药IPO前突击入股,吴秀银褪去高管光环,以一名普通员工身份“屈居”在公司证券部,蔡瑛则出清全部股份,退出股东行列。
有股又有高管位置的吴秀银、蔡瑛夫妻俩,在公司IPO前夕,一个卖掉一半股份还辞职“屈就”普通员工、一个出清股份的操作着实令人费解。
证监会发审委也关注到该次股权转让的问题,反馈意见中要求立方制药说明:2019年1月引入的新股东万联广生和广州天泽的基本情况、产生新股东的原因;前述合伙人或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监高人员、本次发行中介机构负责人及其签字人员是否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输送安排;其与发行人及相关方是否存在对赌协议或其他特殊安排等。
违反《商标法》被罚未披露
据中国民商旗下壹财信,子公司接连被行政处罚,而对于立方制药自身,保荐机构则在招股书中披露了合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相关证明:“自2016年1月1日至《证明》开具之日,发行人在该局市场监管综合业务管理系统内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立方制药报告期内有一起因违反《商标法》而受到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的部门就是当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显然出具的证明立遭打脸。
2016年7月4日,立方制药因违反《商标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商标驰名的其他因素”,被合肥市高新开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行政处罚。
另根据《商标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违反本法第十四条第五款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十万元罚款。
明明在报告期内有违反商标法而受到行政处罚,招股书中却称“立方制药不存在因违反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招股书或涉嫌虚假陈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