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浪财经
9月23日,广东证监局披露对全通教育集团(广东)股份有限公司、陈炽昌、孙光庆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经查,全通教育存在以下信息披露违规行为:
全通教育子公司深圳市真好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深圳真好)2016年确认了凤凰县城乡教育信息化项目和岳阳楼区城域网建设与数据中心云平台应用系统政府采购项目相关收入2316.93万元,但深圳真好与部分供应商签订合同、付款和交货时间均晚于2016年,无法在2016年末完成相关项目的验收确认。上述情形导致全通教育2016年年报中多计收入2316.93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2.37%,净利润多计164万元、占公司当年净利润的1.59%,不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条等有关规定。
全通教育董事长、时任总经理陈炽昌,时任财务总监、董秘孙光庆,未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公司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广东证监局决定对全通教育和陈炽昌、孙光庆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