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疫情影响,今年以来制造业企业面临资金周转紧张局面,进而导致扩产、搬迁等长远布局方面更为谨慎。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以地方政府鼓励在工业园区推广使用标准厂房为契机,指导清远辖内金融机构创新推出“工业厂房按揭贷”模式支持中小微企业购置工业厂房,通过拉长贷款期限减轻企业购置生产场所的压力。
为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2020年6月,清远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工业园区建设和使用标准厂房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在不改变工业用地性质的前提下,支持和鼓励社会主体参与园区标准厂房建设,标准厂房可按幢、层分割登记、转让、销售或预售”。
银行业金融机构以此为契机,通过三个严格准入,将工业厂房项目与传统的房地产项目区分开来,确保信贷资金投向制造业领域,确保信贷产品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
据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相关负责人介绍,一是严格将经建设部门核定的有工业厂房开发资质的工业地产运营商作为准入合作对象;二是明确支持的项目为在各大产业转移工业园、产业转移集聚区工业用地上建设的用于制造业企业研发、生产的标准厂房;三是明确支持的对象为购买标准厂房的工业企业或工业领域生产性服务业企业。在将工业厂房项目纳入信贷政策支持范畴的基础上,银行业金融机构将企业购买工业厂房认定为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并参考商品房按揭贷款模式,创新推出针对工业厂房购买主体的厂房按揭贷款模式。工业企业只要支付首付不低于30%的工业厂房购买款项后,就可以用所购在建工业厂房作为抵押担保物,向银行申请固定资产抵押贷款,由银行将剩余70%的工业厂房购买款项支付给工业地产运营商,购买主体在10年内再以每月分期付款方式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工业厂房验收后,交付给工业企业投入使用。
“这一模式,通过保证金质押和阶段性回购,从而担保控制信贷风险。”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调查统计科副科长说,一是工业地产运营商提供每笔贷款金额的5%作为保证金,在贷款发放前存入银行指定的保证金账户,当购买主体无法按时还本付息时,由银行直接扣划该笔借款的保证金;二是银行与工业地产运营商签订《回购保证协议书》,约定自银行向购买主体发放按揭贷款之日起至工业地产运营商帮助购买主体办妥《不动产权证书》之日止,当购买主体不能按时还本付息时,由工业地产运营商回购主体的全部贷款本金、利息(包括逾期利息)以及法律费用(包括律师费、公证费、诉讼费、保存费、执行费)和其他费用(如房地产所有权转让费用等)。
“从6月末推出到9月20日,金融机构累计对61个入驻清远工业园区的制造业企业发放厂房按揭贷款61笔,累计发放金额6.48亿元。”据相关人员介绍,中小微企业在按揭贷款后,只需等工业厂房验收后即可安装设备投入使用,项目投产进度大大加快。相关政策助力清远重点行业产业链固链、补链、强链,为地方经济发展增加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