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客户端10月10日电 (常涛)联想和联想前副总裁常程的竞业协议纠纷又有了新的进展。中新经纬记者10日从知情人士处获悉,10月9日,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发布了有关联想集团与前员工常程的劳动仲裁结果。其裁决结果如下:
1、常程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2、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5252821.09元;
3、常程于本裁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2020年1月竞业限制补偿金72955.85元(税前);
4、驳回联想移动通信进出口(武汉)有限公司其他仲裁请求。
这起纠纷起因是常程“无缝衔接”从联想跳槽至小米。2019年12月31日,联想前副总裁、中国区手机业务负责人常程宣布已从联想集团离职。随后2020年1月2日迅速入职小米集团,担任小米集团副总裁,负责手机产品规划。
彼时,联想集团表示,公司与所有高管均签有竞业禁止条款,如确有违约,公司将在法律框架内寻求问题的妥善解决,共同营造尊重契约精神的人才流动空间。
2020年9月17日,联想集团表示,关于常程违反竞业限制义务纠纷一事,该案已经在北京市海淀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了多次庭审。由于常程不认可其本人签字的真实性,经仲裁委员会指派,法大法庭科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已对常程2017年7月24日签署的《联想限制性协议》进行鉴定,鉴定结论显示确系常程本人签字。联想称,对最后判决结果充满乐观,相信法律会给出公正的评判。
2020年9月21日,联想集团对“前副总裁常程跳槽小米一事”再次作出回应。联想称,自2017年限制性协议签署之日起,在常程离职前24个月内,联想共计向常程支付了竞业限制的股权对价500余万元。常程离职后,联想亦向其支付了竞业限制经济补偿。联想表示,已向仲裁庭要求常程返还股权激励金额、支付违反竞业限制义务违约金、并继续履行竞业限制义务。
针对10月9日仲裁结果,小米公司方面暂无回应。
针对竞业协议,劳动法专家杨保全此前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表示,竞业协议是指员工在入职或在职期间,通过与公司签订劳工合同附加竞业限制条款,或者保密协议附加竞业限制条款,或者单独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的方式,对员工在离职之后不到竞争性行业工作进行特殊约定。一个人有没有竞业限制协议,要看他是否与公司签署过相关协议。
杨保全表示,竞业限制条款一般来说会有时间限制。“在实践中,竞业限制好比猫捉老鼠的游戏,有时候员工和用人单位双方互相隐藏。从法律的角度,我们应当遵守基本的协议约定,如果一个人拿着前公司竞业限制补偿,到新公司去工作,有违诚信,也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杨保全说。(中新经纬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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