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晚报讯 刚刚过完双节的你,是不是还需要点理财信息?10月10日,2020年第三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和2020年第四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两期国债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为600亿元。第三期期限为3年,票面年利率为3.8%,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第四期期限为5年,票面年利率为3.97%,最大发行额为300亿元。
两期国债发行期为2020年10月10日至10月19日,2020年10月10日起息,按年付息,每年10月10日支付利息。第三期和第四期分别于2023年10月10日和2025年10月10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两期国债发行期内不得提前兑取,发行期结束后可提前兑取。提前兑取业务只能通过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柜台办理。投资者提前兑取两期国债时,承销团成员按照从上一付息日(含)至提前兑取日(不含)的实际天数和以下执行利率向投资者计付利息。
有购买意向的投资者可通过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招商银行等承销团成员营业网点咨询购买,也可通过承销团网银成员网上银行办理相关业务。
兰州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袁文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