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近日公布的《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60号)》显示,2020年9月10日至10月12日,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青岛中程”,300208.SZ)股价累计涨幅达118.59%,与同期创业板综指涨幅偏离值较大,期间2次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青岛中程上半年盈利2880.1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转回8535.02万元,10月12日披露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亏损1519.97万元。
经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青岛中程是一家专业从事电网节能、环保及电能质量优化解决方案的电力装备供应商,注册资本7.49亿元,法定代表人李向罡。青岛中程于2011年4月26日在深交所上市。
9月9日,青岛中程收盘价报8.23元,跌幅0.84%,换手率5.75%。10月12日,青岛中程收盘价报17.99元,涨幅12.23%,换手率20.09%。期间累计涨幅达118.59%。其中,9月11日、14日、1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9月29日、30日、10月9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8月7日晚间,青岛中程发布的半年显示,青岛中程的主营业务为建造业务、贸易业务、机械成套装备、光伏行业、咨询服务、材料及其他、土地出租、代理服务、物业服务,占营收比例分别为:39.33%、23.08%、22.18%、9.52%、4.97%、0.77%、0.11%、0.02%、0.02%。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64亿元,比上年同期下降32.10%;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880.19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29.50%。
10月12日,青岛中程发布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2020年1-9月实现营收5.44亿元,同比下滑20.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519.97万元,较上年同期亏损减少。其中第三季度盈利-4400.16万元,较上年同期下滑10.36%;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039.11万元,同比增加107.27%。
9月9日,青岛中程披露了《关于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公司再次向投资者提示相关风险包括:1、光伏项目部分,受菲律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公司预计光伏项目对侧变电站接入间隔无法于2020年9月30日之前建设完成并实现项目并网发电。2、风电项目部分,因ELPI原选择的地址存在喀斯特地貌,导致公司无法在原地址进一步施工。
9月15日,青岛中程公布了《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称,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于2014年5月收购了PT. Madani Sejahtera公司持有的镍矿,对应的无形资产价值为4906.00万元;公司于2015年7月收购了PT. Bumi Morowa liUtama公司持有的镍矿(公司对该镍矿持有80%的收益权),对应的无形资产价值为5992.94万元。除2016年内公司对PT. Bumi Morowa liUtama的镍矿进行少量开采外,近四年来,因公司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内投资方的RKEF镍铁冶炼项目未投产运营,公司未对上述镍矿再进行开采及销售,具体镍矿的储量亦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对上述情况表示高度关注,并请青岛中程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1)上述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方、账龄、计提坏账、款项收回方式及金额;(2)青岛中程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与公司经营业绩等基本面情况是否匹配;(3)结合疫情影响及未完工部分情况说明光伏项目未来的施工计划及预期完工时间;结合ELPI财务状况、结算意愿及合同结算条款等,量化说明风电项目可能的结算结果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4)说明公司收购的PT. Madani Sejahtera公司镍矿及PT. Bumi Morowa liUtama公司镍矿的储量、品味以及预计的开采销售计划;(5)说明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6)说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最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及减持计划具体内容等。
以下为原文:
关于对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
创业板关注函〔2020〕第460号
青岛中资中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至10月12日,你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达118.59%,与同期创业板综指涨幅偏离值较大,期间2次达到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标准。你公司上半年盈利2,880.19万元,其中应收账款坏账转回8,535.02万元,10月12日披露的第三季度报告显示前三季度亏损1,519.97万元。我部对此表示高度关注,请你公司核实并说明以下事项:
1.请补充说明上述应收账款的交易对方、账龄、计提坏账、款项收回方式及金额,不考虑应收账款坏账转回因素下半年度、三季度经营业绩持续亏损的原因,以及相关不利影响因素是否已经消除。
2.请补充说明你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与公司经营业绩等基本面情况是否匹配,并结合你公司股价涨幅、市盈率等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偏离情况,就公司股价异常波动进行充分的风险提示。
3.你公司披露的菲律宾风光一体化项目的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显示,截至2020年9月30日,光伏项目受菲律宾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措施的影响仍未能建设完成,因此未开始结算;风电项目因未收到新址选定的通知,你公司已告知业主方ELPI终止风电项目,并就风电项目确认的收入10.17亿元(其中毛利4.15亿元)的结算问题与ELPI进行商谈,可能存在冲回收入、毛利的风险。请结合疫情影响及未完工部分情况说明光伏项目未来的施工计划及预期完工时间;结合ELPI财务状况、结算意愿及合同结算条款等,量化说明风电项目可能的结算结果及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并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4.你公司收购的PT.MadaniSejahtera公司镍矿及PT.BumiMorowaliUtama公司镍矿(公司对该镍矿持有80%的收益权),对应的无形资产价值分别为4,906万元及5,992.94万元,除2016年进行少量开采外,近四年来因公司青岛印尼综合产业园内投资方的RKEF镍铁冶炼项目未投产运营,你公司一直未对上述镍矿再进行开采及销售。请详细说明你公司上述镍矿的储量、品味以及预计的开采销售计划,结合RKEF镍铁冶炼项目建设进度、产能情况及向其他第三方开采销售的可能性等,说明相关业务收入、利润预计占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净利润的比重,并就该业务开展情况充分揭示相关风险。
5.请说明你公司近期接待机构和个人投资者调研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公平披露原则的事项;结合公众媒体报道、投资者咨询等涉及的内容,核查你公司股价短期内涨幅较大的原因,并说明是否存在对你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市场传闻、热点概念等;若有,请及时披露或进行针对性的澄清说明。
6.请说明你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监高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最近1个月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未来6个月内是否存在减持计划及减持计划具体内容,是否存在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并报备交易明细和自查报告。
7.你公司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请你公司就上述事项做出书面说明,在2020年10月15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我部并对外披露,并抄送青岛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特此函告。
创业板公司管理部
2020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