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呼和浩特的刘先生是一名糖尿病患者,长期服用抗糖药阿卡波糖片。近期,他在医院开药时发现,这款进口原研药从每盒61.29元降至5.42元。按照每月3盒的用量,一年至少能省2000元以上,“过去一个月的药费,够现在吃一年的了”。
药价的降低,得益于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集采”)在各地的落地。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我国已成功开展三批集采,涉及112个药品品种,药价平均降幅54%。其中,前两批集采已在各地陆续落地,第三批集采中选结果已于8月20日产生,将于11月落地实施。
以“团购”优势换来药品的优质低价
药品集采好比“团购”,带量采购、以量换价,与药品生产企业进行谈判,达到降低药价、减轻患者药费负担的目的。
据国家医保局测算,对于三批集采的112个品种,按约定采购量测算,每年药品费用从659亿元下降到120亿元,节约539亿元。按报销比例60%计算,可为患者节省216亿元,同时也为医保基金节省323亿元。其中,治疗乙肝的替诺福韦酯和恩替卡韦两种药物年治疗费用从2015年的约20000元和9000元降低至70元左右,受到世界卫生组织高度评价。
与此同时,患者用药可及性得到大幅提升。据统计,我国慢病乙肝患者近3000万例,规范治疗率仅11%;高血压患者约2.45亿例,血压控制率仅17%。经集采大幅降价后,乙肝用药恩替卡韦在11个试点城市销量从6800万片增至2.07亿片,使用该药治疗的患者净增近两倍;高血压用药氨氯地平、厄贝沙坦、氯沙坦销量普遍增长1倍左右。
此外,用药质量也有了进一步提高。记者了解到,试点集采药品落地后,过评仿制药快速投入临床,迫使高价原研药降价促销,让以往有病吃不起药的群众用上了高质量药品。
记者注意到,2018年年底第一批11个城市试点集采25个品种,2019年9月试点范围扩大到全国,今年年初第二批集采32种药品,今年8月成功开展第三批集采,我国药品集采不断扩围,采集越来越密集。“目前,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已从局部试点向常态化运行。”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药品招采机制有了重大创新
长期以来,我国药品集中采购领域存在招采分离、量价脱钩、竞争不足问题,导致药品价格虚高。记者了解到,针对药品采购领域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此次集采改革在药品招采核心机制上进行了深入创新。
——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在过去“量价脱钩、招采分离”采购方式下,低价中标药品由于没有所谓销售费用空间而导致“降价死”,难以实现药价有效回归合理水平。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的核心就是以合同形式承诺在采购周期内完成约定采购量,通过以量换价、确保使用,明确药企市场预期,使其不必再为药品进医院而做各种营销工作,降低销售费用,真正挤掉药价虚高空间。
——坚持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创造性地建立“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工作机制,形成政策制定和具体操盘既紧密联系又相互独立的运行体系,既体现了政府对政策方向的宏观把握,又以市场化的操作,化解行政干预市场的风险。
——坚持自主报价,公平竞争。在组织集中采购过程中,通过制定规则、强化保障,充分尊重企业意愿和市场规则,允许符合条件的企业“自愿参与、自主报价、公平竞争”,引导企业以成本和质量为基础开展公平竞争,提高市场竞争效率,持续完善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同时,将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纳入遴选范围,使得质量和疗效类似的药品“同台竞争”,避免了招标竞价过程中出现的“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目前三批集采推进顺利。第一批11个城市试点圆满完成,25个中选药品实际采购量达约定采购量的2.4倍,中选产品采购量占同通用名采购量的78%,兑现了“带量”承诺;第一批集采全国扩围实施8个多月来,采购进度已达到约定采购量的1.8倍;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第二批集采除湖北推迟到6月份外,其他省份均按时实施中选结果,截至8月底,采购执行进度达74%;8月20日第三批集采中选结果产生,与当前同种药品最低采购价相比,中选药品平均降价53%。
促使医药企业回归质量竞争
以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为前提的集中采购,一方面减轻患者负担,另一方面也促使医药企业回归成本和质量竞争。
降低药企成本——通过确保用量压缩企业销售费用,及时回款降低企业财务成本,从而在降低药价的同时确保生产企业合理利润。
稳定药品需求——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医药企业销售额普遍大幅下滑,但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始终维持稳定购销和及时回款。两批集采落地以来,中选产品采购进度快于预期,及时回款率大幅提高,对维持企业现金流、促进复产达产发挥了重要作用。
扩大市场份额——中选产品销量均大幅增长,第一批11个城市试点25个产品有20个市场份额增幅超过10%,原研药销量占比从33%下降到17%;扩围地区原研药销量占比继续下降到11%,过评仿制药对原研药实现有效替代。
促进医药研发——集中带量采购改变了医药行业生态,推动医药企业重视研发创新。
“集中带量采购直击虚高药价的软肋,实现了降低药品价格、提高用药质量、促进产业升级等多重效应。”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更重要的是,集中带量采购在为医保减负增效的同时,为规范医疗行为、推动公立医疗机构改革创造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