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晚报讯(记者 贾蔚然)10月14日,山西晚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2021年起,我省将在洪洞县开展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在闻喜县开展小麦产量保险试点,在忻府区开展玉米完全成本(综合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在朔州市朔城区开展玉米收入保险试点。这意味着,四县区将同步开展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试点。
省财政厅副厅长武志远介绍:2019年12月,继中央财政部等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后,历经3个月调研和论证,我省出台了《加快政策性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2020年,省财政厅等四部门又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保险费补贴试点工作的通知》,在全省选择20个县开展苹果、梨、核桃,红枣和谷子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在大同市开展黄花保险试点,我省省级政策性农业保险政策体系初步建立,形成了较为完善的“中央补贴+省级补贴+县级奖补”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体系。9月27日,在省委第178次常委会上,试点方案正式审议通过。
其中,完全成本保险保障程度基本覆盖小麦、玉米种植户农业生产总成本;收入保险和产量保险保障程度基本覆盖农产品产量和单价;未转移就业收入损失保险进一步保障有能力外出务工但仍在农村开展主粮作物生产的种植农户不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和市场因素造成种植收入的大幅减少。通过推进试点,有效降低小麦、玉米种植主体生产经营风险,充分保障农户的物权收益和劳动力收益,确保农民收入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