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21日讯 昨日,贵州省药监局发布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第三十六期),贵州康心药业有限公司(“康心药业”)因销售劣药制川乌被没收违法所得1213.2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2020年3月4日,贵州省药监局在开展2020年国家药品抽检工作中,对康心药业销售的标示生产单位为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中药饮片制川乌(批号:190401-01、生产日期:2019-4-15)进行了抽样,经检验,【性状】不符合规定。
经查证,康心药业于2019年11月25至2020年1月9日,从生产企业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购进该公司生产的批号为190401-01的中药饮片制川乌共计50kg。2019年12月12日至2020年3月19日,销售给等5家单位共计38.3kg,因生产企业召回等原因退回成都市祺隆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共计25.2kg,截止案发日,已无库存。
该企业销售劣药制川乌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包括配制,下同)、销售、使用假药、劣药”的规定,被没收违法所得1213.2元。
天眼查显示,康心药业成立于成立于2002年,注册资本为3亿元。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是持股100%的大股东,吴文生是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值得一提的是,贵阳朗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朗玛信息,SZ:300288)是贵阳市医药电商服务有限公司持股34.3%的二股东。
天眼查显示,2020年5月,康心药业因其他违法行为被贵阳市市场监管局罚款3.66481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16.62617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