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0月26日讯 近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会长、央行原副行长李东荣在第二届外滩金融峰会上谈到:“所有的金融业务都该纳入监管,不管你叫‘移动金融’、‘互联网金融’、‘金融科技’、还是‘数字金融’、‘智能金融’,它们的本质还是金融,所以这条原则必须贯穿始终”。
李东荣谈到:“数字金融一方面让金融服务更加高效率,更加有效,满足了实体经济的需要;另一方面则带有明显的网络特征、数字特征和技术特征,这些新特征带来新风险,从而给国家金融治理的专业性、科学性和有效性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因此,如何构建一个创新能看得清、业务能穿得透、风险能管得住的数字金融体系显得更加重要和紧迫。”
此外,李东荣认为,一个高质量的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应该是具有以下四个基本特征,或者是建设现代数字金融治理体系应该朝四个方向努力。一是树立正确的治理理念;二是建立科学的治理机制;三是实现有效的治理规则供给;四是配置适用可行的治理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