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正药业30日晚间公告称,公司高级副总裁李思祺近日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李思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0】87号)。
来源:海正药业公告
浙江证监局在警示函中指出,经查,李思祺担任海正药业副总裁期间,其配偶崔勤于今年3月1日至6月5日通过名下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买入海正药业股票1500股,累计卖出公司股票11500股。
上述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短线交易,违反了《证券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浙江证监局决定对李思祺釆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浙江证监局还要求李思祺充分吸取教训,加强本人及直系亲属的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规范交易行为,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
二级市场上,3月1日至6月5日期间,海正药业股价均价为15.43元。按此计算,李思祺配偶崔勤期间卖出11500股,可套现约17.74万元。
据公开信息,海正药业成立于1998年2月,目前是中国最大的抗生素、抗肿瘤药物生产基地之一,实控人为台州市椒江区人民政府。
10月28日晚间披露的三季报显示,前三季度实现营业收入81.54亿元,同比下降1.9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43亿元,同比下降72.71%;扣非后净利润7342.72万元,上年同期亏损4.04亿元;基本每股收益0.35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