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人身险公司正在积极备战2021年的“开门红”。在今年保费增速承压的情况下,各险企纷纷加大了明年“开门红”的推动力度。在此背景下,银保监会人身险部10月29日向各人身险公司下发《关于加强规范管理促进人身保险公司年度业务平稳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以进一步规范人身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中央财经大学保险学院教授郝演苏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开门红’本身没有错,但在相关活动越来越前置的情况下,年底这段‘真空期’如何保护消费者权益是需要回答好的。”
“从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上报的时间节点来看,该《通知》剑指2021年人身险行业‘开门红’。”申万宏源非银金融行业分析师葛玉翔表示,该《通知》的本意是引导“合规开门红”,而非“限制开门红”,通过指导险企自查,落实工作要求。
险企销售违规现象
有所抬头
“开门红,全年红”。人身险公司历来高度重视“开门红”工作,为了取得“开门红”的轰动效应,多数1月份生效的保单实际上都是在头一年年底谈好的。记者根据月度保费数据统计发现,最近3年,行业1月份保费收入约占全年保费的24.3%。
“开门红”本身无可厚非,但在这一时期,往往更容易出现销售误导的现象。今年,不少人身险公司面临较大的销售压力,防范销售误导,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必要性就更为突出。“事实上,人身险的销售误导一直都存在,但在开门红时期会更明显。现在,微信、短视频等宣传阵地更多,对销售误导的监管也更难。”一位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
由于今年的新冠肺炎疫情打乱了险企经营节奏,对保单销售、队伍留存、组织扩张、保费增长和价值提升均产生了冲击,各险企完成2020年目标的难度大幅增加。
“《通知》要求行业落实整改要求并加大违法查处力度的方式有望肃清行业竞争乱象,利好有序合规推进‘开门红’工作的优质人身险公司。”葛玉翔表示,为提升队伍的士气,行业普遍提前进入2021年“开门红”工作,并通过缩短返还期限的方式吸引消费者。部分公司为抢抓业务,推动“开门红”过程中确实存在销售误导、财务数据不真实等多种问题。
《通知》要求坚持“保险姓保”,摒弃片面追求规模,严格规范销售行为,不断优化产品供给。同时,《通知》还要求各总公司、省分公司应于2020年11月10日前将2021年度业务发展计划上报,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告自查整改情况。葛玉翔认为,从上报时间节点看,《通知》剑指2021年人身险行业“开门红”。
不当捆绑销售、诋毁同业等
将被重点查处
面对“开门红”时期可能出现的乱象,《通知》将加大市场行为监管力度,重点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第一项即为承保过程中异化保险产品功能,将不同保险产品功能错配,进行捆绑销售。违背客户意愿向客户销售与其实际需求不符、严重超出客户保费支付能力的保险产品。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曾女士就曾度过了一段“借债交保费”的困难日子。其在保障型产品配置薄弱的情况下,于2015年“开门红”期间购买了某理财型保险产品,年保费达10万元,但此后其发生家庭变故收入锐减,此时,如果退保,损失巨大;继续交保费又困难重重。
监管部门将重点查处的其他行为还包括通过短信、微信、朋友圈等制造传播虚假信息进行销售误导;炒作停售;对投保人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况,以银行理财产品、银行存款等其他金融产品的名义宣传销售保险产品;在宣传、销售新型产品时,仅按照高、中档水平演示保单账户利益;给予保险合同约定之外的利益;诋毁同业商誉,对同业人员进行“恶意挖脚”等。
郝演苏对记者表示,真正的“开门红”应该是始自1月份的推动,而非将年底的需求延至年后。
“销售误导不仅会带来退保率上升,还可能带来理赔纠纷,损害企业和行业声誉。”一位业内人士表示,银保监会提前“敲打”既是对保险公司的警醒,也是防“雷”行动。
对各人身险公司,银保监会要求其摒弃片面追求规模和业绩、以高费用换取短期业务发展的经营思路,回归风险保障本源,合理规划全年发展任务,平衡业务发展节奏。同时,要公平合理设计保险产品,并将合适的产品销售给适当的客户,对保险产品进行组合销售的,要明确告知并确保消费者能够单独购买任一主险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