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公司治理50人论坛”10月31日在北京举行。论坛期间,中国银保监会国际咨询委员会委员、中国四十人论坛学术顾问、中国工商银行原行长杨凯生接受了《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他表示,良好的公司治理是落实国家金融政策的需要,也是确保银行稳定经营,实现公司价值可持续增长的基础。构建银行业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地融合起来,同时,还要优化稳定银行业股权结构,明确授权管理机制。
杨凯生表示,构建良好的公司治理机制,首先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党组织和其他治理主体的关系,把坚持党的领导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有机地融合起来。他指出,国企党建工作会议精神及相关文件都明确了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是重大政治原则,必须一以贯之;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也必须一以贯之。“这两条都要把握好,这是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特’就是‘特’在把党的领导内嵌到公司治理中。要明确和落实党组织在公司法人治理机制中的法定定位。”他说。
杨凯生表示,股权结构是公司治理的基础,不同的股权结构决定了不同的企业组织架构。银行业股权结构的优化,需要从两个层面来考虑,一是宏观层面,要有多元化的市场主体。从所有制角度来说,要有国有银行,也要有民营银行。“欢迎民营资本发起设立中小金融机构的同时,保持对特大型金融机构的国有控股,这跟宏观层面‘两个毫不动摇’是一致的。”他表示,二是在微观层面,银行股权结构应该适当的多元。股权过于集中可能会出现侵犯小股东权益等问题。但股权过于分散,也容易形成股东缺位、“内部人控制”的局面。
“股权优化中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就是加强对股东的管理和风险审查,这对于银行业格外重要。要避免银行成为某些股东特别是大股东的取款机。办更多的银行,增加金融业的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倒逼传统银行的转型和发展,这有一定好处。但在这个问题上也要避免片面性,防止形而上学。”杨凯生说。
明确授权管理同样重要。杨凯生表示,董事会对行长的授权、行长对管理层和分支机构负责人的授权,必须一层层明确。授权应该是书面的、人人皆知的,这才便于执行和检查。行长授权的执行情况每年应作为向董事会的汇报内容。“要树立一种文化,即越权做坏事不允许,越权做好事也不允许。”他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