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贺利娟报道 记者日前从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央结算公司”)了解到,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业务已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以下简称“中金所”)、大连商品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等各家期货交易所陆续落地,标志着该项业务在境内期货市场的全面实施。
据介绍,2015年1月,中央结算公司和中金所以国债期货为试点,率先合作推出该项机制。2019年1月,业务适用范围推广至全部金融期货品种,并于今年逐步覆盖至商品期货,参与主体也由境内证券期货机构逐步拓展至境外投资者和商业银行,业务广度与深度不断扩大。截至9月末,业务规模已突破170亿元,共有90余家期货公司、50余家各类投资者完成资格备案并参与业务,市场反响积极。
中央结算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长远来看,债券作为期货保证金,一方面,有助于促进期货市场价格发现与风险管理功能,提升市场运行质量与效率;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债券二级市场流动性,发挥债券市场辐射作用和价格基准作用,提升金融市场资源配置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