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海南省印发《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海南将以科学合理规划为前提,在国家确定的试点范围外,从全省再选择不超过20个省级试点乡镇(农场),以乡镇(农场)为基本实施单元,以乡镇(农场)全部、部分行政村(连队)、单个行政村或部分自然村组为实施范围,以三年时间为实施周期,开展省级试点,将重点支持乡村休闲旅游养老等产业和农村三产融合发展,促进产业振兴。
《意见》从坚持规划引领、综合治理,强化底线思维,严守整治原则,科学规范调整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保障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用地需求,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等10个方面对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据悉,海南省要求各市县统筹编制“多规合一”的实用性村庄规划,对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全域化布局,将整治任务、指标和布局要求落实到具体地块,确保整治区域内耕地质量有提升、新增耕地面积原则上不少于原有耕地面积的5%,并做到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生态保护红线不突破。
本报记者 王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