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秀萍)日前,在京闭幕的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关于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审议的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报告显示:十三届全国人大第三次会议主席团交付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审议的代表议案共24件,涉及13个立法项目。
按照代表议案办理的有关法律规定和全国人大常委会代表议案办理工作要求,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就代表议案办理广泛征求中央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及有关人大代表的意见,结合委员会的立法和监督工作,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认真抓好代表议案办理工作,及时征求议案领衔代表对议案办理工作及相关立法进展情况的意见。
其中,3件议案涉及的制定乡村振兴促进法立法项目,已提请2020年6月召开的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初次审议。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积极配合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抓紧开展草案修改工作,根据常委会审议意见和各方面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
4件议案涉及的制定粮食安全法、修改渔业法、修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立法项目,已列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上述立法项目均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具体负责起草工作,各有关起草单位已经研究提出相关法律草案稿,司法部正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征求意见并抓紧修改完善法律草案稿。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已提前介入并积极参与有关工作,将进一步推动立法进程,促进代表意见的采纳。
17件议案提出的9个立法项目,涉及修改农业法、修改农村土地承包法、修改种子法、制定反虐待动物法(伴侣动物保护和管理法)、制定农村水利法、制定农村农民住宅建设管理法、制定扶贫法、制定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制定肥料法。上述议案所涉及的立法问题,有的可以在制定或修改相关法律时解决,有的可以通过制定或修改行政法规予以解决,有的可以通过加强和改进相关工作予以解决,有的需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研究论证,目前可不急于单独制定法律。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将在其他有关立法工作中对代表议案提出的问题继续予以重点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