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以来,为推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早日开工建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新疆财政提早做好项目储备入库等准备工作,提早拟定发行计划,提前启动发行工作,1—9月份,分4批次发行专项债券774亿元,较上年增加292亿元,提前2个月顺利完成全年新增专项债券发行任务,发行进度始终位居全国第一。
一是完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管理制度。印发《关于加快自治区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使用有关工作的通知》,从依法严格确定专项债券项目、科学合理确定专项债券期限等九个方面提出了明确的工作要求。
二是加快债券资金支出进度。新疆财政厅在每一批次债券发行次日将债券资金转贷到各地,明确债券资金使用的负面清单和各项管理要求,按月通报全区债券支出进度,将依法合规加快支出进度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为全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方面项目及时提供资金支持。截至9月末,全区专项债券支出进度达76%。
三是新增债券有效支持自治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建设。遵循“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不断完善债券资金项目库管理机制,全年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共支持1919个项目建设,其中,64个交通基础设施项目78.3亿元,48个能源项目18.2亿元,458个农林水利项目185.1亿元等。债券资金有力地支持了自治区党委确定的一大批经济带动效果强、社会效益显著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四是加强隐性债务管理。细化全区隐性债务动态监测工作机制,明确全年化债任务,要求全区各级部门单位将化债任务细化到月,按月监控完成情况。全区1—9月没有发生新增违规举债。开展债务信息单位名录共享比对工作。完成1—6月隐性债务自查自纠工作,组织全区各级财政部门和自治区本级部门,对全区1459家部门单位8779笔债务数据信息逐条核实确认,并将确认结果报财政部。
(陈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