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和讯网 作者:破晓
尽管受到疫情导致停产等因素的不利影响,总部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的鼎龙股份(300054,股吧)在今年前三季度依然交出了一份业绩不俗的成绩单。但值得一提的是,靓丽的业绩背后仍难掩公司当下尴尬,进入11月份不久,公司就因回购股份未达下限收到警示函,近日又因一财务资助事项未及时信披收到了监管函。
鼎龙股份前三季度净利2.4亿增长36.08%
网资料显示,鼎龙股份是国际国内领先的光电成像显示及半导体工艺材料开发制造商,围绕光电半导体工艺材料和打印复印通用耗材两大业务板块精耕细作。
公司的传统业务为打印复印通用耗材业务,从公司成立至今,一直是公司主要的营业收入和利润来源,主要产品包括彩色聚合碳粉、通用耗材芯片、硒鼓等。近年来公司积极向光电半导体工艺材料业务重点布局,主要产品包括化学机械CMP抛光垫、清洗液及柔性显示基材PI浆料的研发、生产制造及销售。
鼎龙股份三季报数据显示,2020年1-9月实现营收12.54亿元,同比增长57.4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40亿元,同比增长36.08%。其中第三季度盈利4091.21万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4.65%。
今年上半年,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指标实现双增长。其中,实现营业收入8.1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长45.1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99亿元,较上年增长41.52%。
鼎龙股份收湖北证监局警示函
但上述靓丽业绩背后仍难掩公司当下尴尬,11月12日,鼎龙股份发布了关于收到湖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公告称,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湖北监管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湖北证监局关于对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
湖北证监局认为公司于2019年5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预案的议案》,拟在未来12个月内、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但截至2020年5月28日,回购期限已满,公司累计回购股份9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0%,交易总金额为976.93万元,仅完成承诺的回购金额下限的9.77%。公司未完成回购,且未在回购到期前履行变更程序,构成了《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4号——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上市公司承诺及履行》第五条第二款中未履行承诺的行为。
因此湖北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将上述行为违规情况记入诚信档案。
鼎龙股份因信批不及时收监管函
11月17日,深交所下发了关于对湖北鼎龙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函。
监管函内容显示,2020 年 10 月 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追认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称,2018 年 12 月 20 日至 2020 年 6 月 5 日期间,你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向珠海墨美影像科技有限公司、中山市迪迈打印科技有限公司、珠海市天硌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山沃蒙斯打印耗材有限公司、武汉友谊梯电气投资有限公司、上海奈芯软件科技有限公司 6 家企业提供财务资助合计 6,300 万元,截至公告披露日财务资助余额为 2,700万元。你公司未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本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4月修订)》《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 年 11 月修订)》第 1.4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7.1.3 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董事会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