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山西凯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保证人:李建忠、杨太花、任效明
赵文艳、任效光、杨 芳
抵押人:海南圣帝投资有限公司
质押人:山西凯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依法享有山西凯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债权项目本息合计4843.84万元,其中本金2996.37万元,利息1847.47万元(利息计算至2019年12月20日),此外还包括代垫费用21.74万元。保证人为李建忠、杨太花、任效明、赵文艳、任效光、杨芳,抵押人为海南圣帝投资有限公司,质押人为山西凯运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上述债权及相应抵/质押担保等从权利已通过公开转让的方式转让给海南恒莱歆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海南恒莱歆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依法享有上述所有权利。
特此公告。
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省分公司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