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19日讯 日前,上海市药监局发布“2020年第3期药品质量抽检通告(2020年10月16日)”,标示生产企业上海中华药业有限公司(“上海中华药业”)等9家企业因生产的药品抽检不合格被“点名”,不合格药品涉“净山楂”、“丹参”等。
药品抽检不符合规定汇总表显示,此次抽检不合格的药品包括共计9批次,不合格项目涉及“水分”、“性状、炮制、检查”等。
其中,标示生产企业山东池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丹参(批号:190803)“性状、炮制、水分、含量测定”项目不符合规定;标示生产企业河北一禾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党参(批号:200103)“性状、炮制、检查”项目不符合规定;标示生产企业上海中华药业生产的1批次龙虎人丹(批号:190419)“重量差异”项目不符合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山东池翔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否认生产上述抽检不合格药品丹参(批号:190803);河北一禾药业有限公司及上海中华药业、黑龙江福和华星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家企业均表示,产品标示生产企业留样合格。
上海市药监局表示,对不符合规定产品,相关各级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相关企业采取停售停用等风险控制措施,并依法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