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和传承具有传统文化和悠久历史的老字号品牌,推动老字号品牌振兴和创新发展,打造市场知名度高、消费者广泛认可的老字号品牌,省商务厅日前印发《“三晋老字号”认定管理规范(试行)》。
“三晋老字号”认定对象为在山西省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并正常运营的企业。认定条件包括:品牌创立50年(含)以上,历史传承脉络清晰,拥有注册商标所有权或使用权。具有中华民族特色和鲜明的山西地域文化特征,具有较高的历史价值和文化价值。国内资本及港澳台地区资本相对控股,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较强的可持续发展能力等。认定程序要求,拟申报“三晋老字号”认定的企业提交申报资料,报所在市商务局。市商务局可视情况增加县区商务主管部门作为初审单位。经过审查鉴别、专家审查、认定公示、异议复核、做出决定、注册存档等环节,最终对通过认定的“三晋老字号”,由省商务厅颁发牌匾和证书。省商务厅将按照商务部的统一部署,对获得认定的“三晋老字号”,优先向商务部推荐申报为“中华老字号”。
闫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