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1月24日讯(记者 谭梦桐) “平均每 6 人里就有 1人头秃。” 根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脱发人群调查数据显示,中国已经有超过 2.5 亿人正在饱受脱发困扰。庞大的植发市场背后,植发机构的水平却参差不齐。除了专业植发机构,美容院,还有一些小作坊,遍布全国各地,行业亟待整顿。
近日,中国网财经记者发现,大麦微针植发在其官网宣传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大麦微针植发官网还存在“保证毛囊成活率不低于96%、承诺术后无密度分布不合理”等描述;还在电商、社交平台上,使用大量的模特、患者的植发术前术后案例作为推荐和证明,以上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的相关条款。
作为行业龙头企业之一,大麦微针植发宣称始建于1997年,现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美国芝加哥等城市成立33家直营医院。截止目前已累计为全球60万“发友”提供服务,为19万+患者进行植发手术。
不过,大麦微针植发是否始于1997年仍有待考证。京工商海处字〔2018〕第24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大麦微针植发在北京成立的第一家医疗美容诊所北京大麦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于为2011年8月5日,与其网站宣传的始于1997年并不相符。
除了广告宣传问题,大麦微针植发旗下医疗诊所还因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开展消毒工作,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等原因多次受到行政处罚。
多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宣传失效专利、承诺毛囊成活率、患者效果证明
近日,记者在大麦微针植发官网及电商平台、团购平台上发现该公司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宣传,承诺毛囊成活率,利用患者和模特作代言、证明等行为。
如,大麦微针植发官网展示专利号为2004201157007和2006200125597的毛囊移植器均处于届满失效状态;专利号为2009301260839的毛囊移植针(PTT-B3)处于未缴年费终止失效状态;专利号为2018201586786的微针植发移植针(PSE)处于在申请状态;专利号为2004301094380的自体毛囊移植器(A)、专利号为2004301094395的自体毛囊移植器(B)在CNIPA网站上已无法查到。
《广告法》中第十二条规定,未取得专利权的,不得在广告中谎称取得专利权。禁止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撤销、无效的专利作广告。大麦微针植发使用未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和已经终止、无效的专利作广告的行为涉嫌违反上述规定。
记者还发现,大麦微针植发官网存有对“毛囊成活率保障”作了详细的描述。其中包括“本机构保证毛囊成活率不低于96%”、“患者在本机构植发手术12个月后,如果毛囊成活率低于96%,本机构将为患者免费修复或退还相应的手术费用”等表述。
除了毛囊成活率,大麦微针植发对植发自然度也作了“保障”。官网介绍为保障患者手术自然度,承诺术后无以下情况出现:1、密度分布不合理。2、种植方向杂乱。3、毛孔周围凹凸不平整有明显鸡皮状凸起。
《广告法》第十六条规定: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三)与其他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医疗机构比较;(四)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大麦微针植发对其植发术后毛囊成活率的保证、植发自然度的保证或违反上述医疗广告不得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规定,毛囊成活率不低于96%的有效率的描述,或已违反上述医疗广告不得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规定。
值得一提的是,除以上宣传问题外,记者还发现,多个网络平台上存在大量个人用户的术前术后效果图,被大麦微针植发用来作推荐、证明。
如在知乎平台上,认证为“大麦微针植发专家联盟成员邹宇畅医生”,发布了多个患者植发手术术前术后的对比效果视频;
微博平台上,有多款海报有患者的植发术前术后对比图,还有视频中演员孟茜、网红拂菻坊、发友王亚楠等为大麦微针植发作推荐、证明。
抖音平台上,大麦微针植发企业号为抖音用户推送了多例患者植发效果视频。
根据《广告法》第十六条,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不得含有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的内容。对于该条款中的广告代言人,在《广告法》第二条中也有所解释:本法所称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大麦微针植发及其认证旗下医生利用患者或其他自然人作为广告代言人推荐、证明的行为,或违反上述规定。
记者就大麦微针植发宣传已终止、在申请专利,承诺毛囊成活率,利用代言人证明、推荐等问题联系北京大麦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深圳市大麦植发技术有限公司,但截至发稿,记者并未收到相关回复。
“首家成立于97年”存疑 旗下多家诊所曾受行政处罚
大麦微针植发官网、电商平台上宣传长图显示,大麦微针植发1997年在北京成立了第一家专业植发医院,23年来一直专注植发行业,现已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美国、芝加哥等城市成立33家直营医院。
记者查询发现,大麦微针植发成立的第一家植发医院是否成立于1997年有待考证。
京工商海处字〔2018〕第249号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开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北京科发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现北京大麦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成立时间为2011年8月5日,与其网站宣传的“始于1997”、“建院20载”不相符。
该行政处罚书中的其他处罚项,也不乏上述提到的“安全性的断言”、“说明有效率”等广告宣传问题。例如当事人使用“保障术后效果,种植发永不脱落原生发健康持久”、 “毛囊提取科学0损伤”的字样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属于发布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的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当事人使用“签订8大植发协议,确保成活率高达96.8%”的字样违 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属于发布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医疗广告的的违法行为……
该行政处罚书显示当事人被责令停止发布违法广告,消除影响,并罚款20万元。不过,就从以上问题来看北京大麦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自2018年被行政处罚以来,在互联网上并未作全面的整改。
值得一提的是,这也并不是该医疗美容机构第一次因广告遭行政处罚。2016年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京工商海处字〔2016〕第60号显示,北京科发源医疗美容医院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 的规定,构成医疗广告利用患者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违法行为。被北京工商行政管理局海淀分局罚款 30000元。
该机构还曾因“医疗卫生机构允许未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办理执业地点变更手续的护士在本机构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贮存设施或者设备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被海淀卫计委行政处罚,因“未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被海淀区卫健委行政处罚。
此外,同属大麦微针植发,由深圳市大麦植发技术有限公司控股的医疗诊所中,也有多家曾被行政处罚过。江卫消罚[2019]195003号显示,武汉大麦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因未执行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开展消毒工作受到行政处罚;高新(消)行罚决字〔2019〕0094号显示,宁波高新区大麦医疗美容诊所有限公司因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案受到行政处罚; 决定文书号2018-318显示,广州大麦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因从事医疗废物处置工作人员在处置医疗废物时未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受到行政处罚。
穗综越处字〔2017〕2800004号显示,2017年3月广州科发源医疗美容门诊部有限公司在未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进行室内装修工程,到4月25日施工进度完成50%以上。上述违法行为涉嫌违反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条的规定。被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越秀区分局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