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1月25日电(记者 黄江林)记者25日从天津市生态环境局获悉,为统筹推进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深化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进一步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日前天津市对《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再次进行了修订。
从修订内容看,一方面,进一步完善了重点行业绩效分级管理要求。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根据企业的绩效,落实差异化减排。对于非燃煤、非燃油、污染物组分单一、排放的大气污染物中无有毒有害气体、污染物每年排放总量100千克以下的小微涉气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黄色、橙色预警期间可不采取措施,红色预警期间视情采取减排措施。
另一方面,为突出区域联防联控,与周边省市的机动车管控措施保持一致,新修订的预案删除了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期间“本市及外埠中型重型载货汽车和港口集疏运机动车进出港区全天按车牌尾号单双号行驶”的措施。
另外,在本次预案修订的同时,还设立了保障性企业工程清单,将涉及重大民生、国家战略性产业和重大工程纳入了保障,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可正常生产。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大气环境处处长邓小文说:“在这一制度的安排下,今年天津将1100余家涉及国家战略性产业、重点外贸、整车配套企业,1200余家对环境影响小、吸纳劳动力较多的小微企业,以及数百个国家重大工程、地铁建设重点工程项目,一并纳入了豁免范围。”
邓小文表示,《天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自2013年10月颁布以来,2014年至2019年逐年进行了修订,为降低天津市重污染天气污染峰值、保护公众健康发挥了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