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部署要求,促进纪检监察监督与企业内控监督、审计监督、巡察监督等相互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形成监督合力,提升监督质效,有效防控金融风险,驻齐鲁银行纪检监察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建议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监督执纪协调联动机制的办法》。
办法规定驻齐鲁银行纪检监察组与驻在企业各分支机构、总行风险条线、监事会、内审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等,通过会商通报、共享信息、协助审查、联合监督检查、专项治理、问题线索移送等形式,加强日常工作协调联动,建立了纪检监察监督、监事会监督、风险合规监督、内部审计监督、业务条线监督等“多位一体”的联合工作机制,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的落实打下坚实基础。
驻齐鲁银行纪检监察组将继续立足主责主业,做实做细日常监督,着力在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机制体制建设上聚焦发力,全力履行好监督执纪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