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经营报 作者:任威 夏欣
永煤违规发债余波未了。继海通证券及两家银行被启动调查之后,监管再度出手。
近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再发公告称,东海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基金”)存在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务融资工具提供便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将对东海基金开展自律调查。
有公募基金人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东海基金可能是承接海通证券的通道业务,做的业务类型是结构化产品,东海基金自己包销劣后端,现在结构化产品监管层严查,不允许市场上再有这样的产品。”
所谓专户机构化发债,业内俗称“118工程”,发行人自筹资金通过资管产品对自发债券进行认购,再通过同业正回购交易获得额外融资,最高可以腾挪1.8倍的融资。但去年监管层已叫停结构化发债。
2019年12月13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期发布《关于规范公司债券发行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发行人不得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
上述《通知》规定:发行人不得在发行环节直接或者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券。债券发行的利率或者价格应当以询价、协议定价等方式确定,发行人不得操纵发行定价、暗箱操作,不得以代持、信托等方式谋取不正当利益或向其他相关利益主体输送利益,不得直接或通过其他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不得有其他违反公平竞争、破坏市场秩序等行为。
今年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再度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业务规范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禁止债券结构化发行,要求发行人不得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发行人出资,但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自己发行的债务融资工具,发行人应在《发行方案》中做出相关承诺并在《发行情况公告》中进行确认。承销商、投资人等不得蓄意协助发行人进行“自融”。
记者多次致电东海基金核实相关事件,然而截至发稿未收到回复。
一石激起千层浪,自永煤债券违约后,监管层开启了系列调查。东海基金在这个时间节点被自律调查也耐人寻味。
11月12日,交易商协会表示,关注到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继2020年10月20日发行“20永煤MTN006”后迅速发生实质性违约。依据《银行间债券市场自律处分规则》,协会将对发行人及相关中介机构在业务开展过程中是否有效揭示风险并充分披露、是否严格履行相关职责启动自律调查。
11月18日,交易商协会对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启动自律调查。交易商协会称,通过调查永煤控股获取的线索结合市场交易信息,发现海通证券及其相关子公司存在涉嫌为发行人违规发行债券提供帮助,以及涉嫌操纵市场等违规行为。
记者注意到,在东海基金公募基金产品中,截至今年三季度末,东海祥瑞持有的“18大同煤矿MTN006”和东海祥苏持有的“20平煤化(疫情防控债)”,这两只债券主承销之一均有海通证券。
资料显示,东海基金2013年2月25日正式成立。由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鹏博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和苏州市相城区江南化纤集团有限公司共同发起成立。截至三季度末,管理规模为18.1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