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鲁网
12月3日,咪咕阅读关联公司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咪咕数媒”)新增一则法律诉讼信息,据企查查显示,案件原告为知名演员李现,案由为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案号为(2020)京0491民初16981号。
北京互联网法院民事判决书显示,2020年2月,原告得知被告分别于2019年7月17日和2019年7月26日在微信公众号"咪咕阅读"中发布了含有原告肖像的两篇文章。法院认为,咪咕公司在其用于宣传推广的微信公众号上使用李现照片,侵犯了李现的肖像权,应当承担侵犯肖像权的法律责任。法院裁判结果显示,被告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需在微信公众号"咪咕阅读"显著位置连续48小时就使用原告李现肖像图片一事登载致歉声明;向原告李现赔偿经济损失1万元等。
同时,这一消息也冲上了微博热搜榜,网友们纷纷表示“支持正当维权”“才一万?这侵权成本太低了吧”“这判决是在做广告吗”。
企查查信息显示,咪咕数字传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法定代表人为李军,注册资本11亿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含:从事语言能力、艺术、体育、科技等培训的营利性民办培训服务机构(除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学科类、语言类文化教育培训)等,由咪咕文化科技有限公司100%控股,疑似实际控制人为中国移动通信(BVI)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