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拉萨12月11日电(记者 李键)为减轻农村贫困人口医疗负担,西藏自治区今年将膀胱癌、卵巢癌、肾癌、重性精神疾病、风湿性心脏病纳入大病集中救治病种范围,救治病种总数比国家标准多8种,达到38种。
西藏是我国唯一省级集中连片特殊贫困地区,因病致贫的农牧民群众不在少数。大病专项救治是脱贫攻坚的重要举措,救治对象主要是建档立卡贫困患者。2017年,西藏在国家确定的大病专项救治病种的基础上,增加了西藏地区高发的包虫病和白内障,此后又多次扩大专项救治病种范围。
受益于大病专项救治政策,今年42岁的日喀则市建档立卡贫困户普赤,2018年在日喀则市人民医院免费接受手术,去除了包虫病多年的折磨。康复之后,市里组织的签约服务医疗团队每个季度还上门为她检查身体。她说:“我做梦都没想到国家不仅帮助我们全家脱了贫,还免费治好了我的病。”
针对像普赤这样的建档立卡贫困患者,西藏确定定点医院、诊疗方案及付费原则、保障政策,按病情实行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的措施,截至目前已有5000余名大病贫困患者得到了专项救治,4万余名慢病患者接受了家庭医生签约服务,1800余名重病患者实现了兜底保障。
同时,西藏开展乡、村两级医疗卫生机构、人员“清零行动”,在全区74个县、678个乡镇、5300个村(居)设有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范围覆盖全区所有行政区划,解决了215个乡镇卫生院没有合格执业(助理)医师的问题,填补了乡村医疗卫生服务机构、设施和队伍的“空白点”,并实现了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减轻贫困患者的医疗费用负担。
多年来,西藏医疗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已经实现371种“大病”不出自治区、2373种“中病”不出地市、一些常见“小病”在县级医院就能得到及时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