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杨梦帆)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障公众使用现金的权益,打造和谐现金流通环境,近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20〕第18号》(以下简称《公告》)。
据介绍,经过近几年的宣传整治,拒收人民币现金(以下称“拒收现金”)问题总体得到缓解,但仍有一些商户、机构等主体对自身在现金收付中的责任和义务存在不同程度的认识误区和偏差,或者基于成本控制、用户体验等原因,存在不愿意收取现金等现象。特别是今年新冠肺炎疫情的出现,对现金收付环境又产生了新的影响,拒收现金问题有所反弹:一是部分医疗、出行、水电煤气等基本公共服务以及普通生活消费等领域由原本的“面对面”线下场景逐步变为线上办理,有的甚至取消了现场服务;二是“非接触式”等新消费模式很多没有考虑现金收付需求,造成部分群体特别是老年人消费及支付障碍;三是一些商户服务人员热衷于引导顾客安装手机APP、关注小程序,容易产生歧视、排斥现金情况。为解决上述问题,人民银行综合现行商业模式、支付方式、管理要求等,发布《公告》。
《公告》对不同主体的现金收付行为提出了不同要求。一是示范效应强、涉众面广、社会影响大的公共机构和经营主体要强化现金服务意识。二是针对不同消费模式,因地制宜提出接受现金的要求。其中,对于经营主体和客户面对面进行交易或提供服务的,应支持现金支付;对于线上、线下混合经营且支持线下付款的,在线下收款环节应支持现金支付;对于全部交易、支付和服务均在网络完成的,可以不收现金;对于在线下采取无人销售方式经营的,也可以不收现金,但应以适当方式满足消费者在特殊情况,如手机电量不足、网络故障等情况下的现金支付需求。三是针对交易中存在的各类问题,相关经营主体要做好事前告知、尊重公众选择。四是各类现金服务主体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优化现金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