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基石。回顾我国资本市场30年发展进程,广大投资者始终与市场共担风雨、共同成长,为资本市场发挥投融资职能做出了积极贡献。与此同时,“长大”了的资本市场回报投资者的能力也显著提升。30年来,上市公司累计分红8.36万亿元,超过累计募集资金的50%,近3年派现金额更是连续突破万亿元,2019年达到1.36万亿元,占整个上市公司净资产的35%,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较10年前提升近10个百分点。
此外,资本市场不断完善投资者的回报方式和保护制度。可以说,30年来,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在资本市场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现金分红水平逐年提升
现金分红制度是资本市场的一项基础性制度,也是回报投资者的重要方式之一。近年来,我国持续加强制度建设,多举措、多渠道积极推动上市公司进行现金分红,引导上市公司强化回报意识。
2013年以前,证监会主要通过《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行为予以规范。2013年,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进一步增强现金分红透明度、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2015年8月31日,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下发《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积极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2017年以来,对于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要求获得更高层级支持。2020年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进一步强化了投资者保护制度,依法保障股东的资产收益权。今年10月9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的意见》,鼓励上市公司通过现金分红、股份回购等方式回报投资者,切实履行社会责任。
“回报投资者是上市公司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现金分红不仅反映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规范运作水平,也是实现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更是增强资本市场活力和吸引力的重要途径。”北京国家会计学院教授崔志娟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随着现金分红机制更加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意识逐渐提高,吸引了更多长线投资者入场投资。
从实践来看,30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现金分红水平持续提升,回报投资者成效显著。
近日,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会长宋志平在2020央视财经论坛暨上市公司峰会上表示,上市公司给了投资者较好的回报。30年来,上市公司累计分红8.36万亿元,超过累计募集资金的50%。近3年派现金额更是连续突破万亿元,2019年达到1.36万亿元,占整个上市公司净资产的35%,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数量较10年前提升近10个百分点。
证监会数据显示,2017年,2754家上市公司披露现金分红事项,分红金额合计约10705.72亿元,同比增长21.88%,首次突破万亿元大关,较2013年的分红额7515.02亿元增长49.4%。2018年,2787家上市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分红总额达1.15万亿元,股息率从2014年的1.85%增至2018年的2.41%,已与标普500指数、道琼斯工业指数大体相当。
今年9月份,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沪深证券交易所发布A股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榜单。榜单显示,入选“上市公司丰厚回报榜单”的100家上市公司中,有82%的公司自上市以来连续每年分红,有70家公司近10年来连续进行分红。入选“真诚回报榜单”的100家公司中,有84%的公司自上市以来连续每年分红,有30家公司近10年来连续进行分红。有7家公司同时入选这两个榜单,分别是华能国际、双汇发展、宇通客车、永辉超市、步长制药、重庆水务、云南白药。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尤其是上市国有企业分红,有利于稳定投资人预期。同时,也有利于培养投资人长期投资的习惯,让市场长期稳健,让价值投资人成为市场基石。
盘和林表示,展望“十四五”,需要继续从制度上增强上市公司回报意识,对于有能力但长期不分红的上市公司进行重点引导和监管,增强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透明度。此外,要提高国有上市企业的分红比例,一方面充实社保,另一方面对市场起到示范作用,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对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鼓励回购股份用于股权激励
回购股份也是回报投资者的方式之一。2015年8月31日,证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鼓励上市公司兼并重组、现金分红及回购股份的通知》提出,大力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2018年11月9日,证监会、财政部、国资委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意见》,拓宽回购资金来源、适当简化实施程序、引导完善治理安排,鼓励各类上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强化激励约束,促进公司夯实估值基础,提升上市公司管理风险能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今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披露了831份回购股票预案,其中完成487份。从类型看,已完成实施的487份中,有387份为股权激励回购,占比79.5%。
“回购股份制度,对于维护公司价值、保障股东权益,维护市场健康稳定运行,具有积极作用。”崔志娟认为,近年来,市场长效激励机制得到健全,回购股份得到上市公司的重视,大多数上市公司回购股份的目的是用于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巨丰投顾投资顾问总监郭一鸣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上市公司通过回购股票,既表达出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也体现出对投资者负责的积极态度。同时,回购股票也有利于提振上市公司股价,对维护市场稳定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
郭一鸣表示,优化投资者回报机制,可以考虑多方面并举:首先,不断完善和优化市场结构,培育健康成熟的市场,为上市公司回报投资者创造良好环境;其次,继续加大引进和培育机构投资者,不断形成长期投资及价值投资理念;此外,创新创造新产品,不断满足投资者的不同需求。
立体保护机制增强投资者获得感
伴随资本市场的成长,投资者数量也在不断增长,目前我国资本市场个人投资者人数已突破1.7亿。近年来,证监会坚决履行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职责,在制度建设、监管执法、教育服务等方面,一系列举措落地实施,投资者保护取得重大突破,建立了涵盖适当性管理、持股行权、多元化解纠纷、先行赔付、支持诉讼及示范判决等方面的立体化保护机制,投资者获得感显著增强。
“国内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取得的成就瞩目,尤其是形成了一套与市场情况相适应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以及组织体系,使得投资者保护工作有了较大提升。”郭一鸣表示,“十四五”期间,需要继续不断完善投资者保护机制,加大对投资者的教育和宣传工作。此外,还要进一步完善投资者救济机制,提升投资者保护的力度和广度。
盘和林表示,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走向成熟,现金分红、回购股份、投资者保护等制度持续优化,吸引了大量内外资投资者。同时,市场融资功能增强,常态化IPO为实体经济提供了大量资金,更好地支持了实体经济发展。这都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保护投资者权益获得的正向反馈。未来,随着资本市场在投资人诉讼赔偿制度、信披违规处罚制度等方面更上一层楼,中国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有效性也将进一步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