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山东省泰安市农业农村局聚焦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中的突出问题,探索以“找洞子、驱轮子、开方子、扎笼子”为主要内容的“四子联动”工作法,在全市集中开展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整治工作,为合同规范管理蹚出了一条新路子,取得了明显成效。
“四个渠道”找准合同问题的“洞子”。农村集体经济合同,农民群众最为关切,是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根本利益的重要保障。今年以来,泰安市农业农村局将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作为漠视侵害群众利益整治的重点,靶向定位、深入排查,从调研摸透现状、信访分析热点、案件倒查短板、判例理清症结四个渠道摸清合同管理的问题所在。
“四措并举”驱动整治工作的“轮子”。泰安市农业农村局高度重视,采取四项工作措施,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制定方案、营造舆论氛围、开展督导问责,高效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问题整治工作。
“四种方式”开好解决问题的“方子”。坚持问题导向、立行立改,通过签订补充协议、重新签订合同、依法解除合同、依法收回到期合同等方式,分类解决各类合同问题。
“四项制度”扎紧合同管理的“笼子”。在广泛调研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以法律为准绳,以政策为依据,积极建立长效机制,规范集体经济合同管理,维护集体经济利益。一是推行资产处置招标制度,二是建立合同审查备案制度,三是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四是完善档案管理制度。
通过全面系统的专项整治,进一步理清了农村集体经济权责关系,解决了一大批历史遗留问题。通过建章立制,堵塞了合同管理漏洞,构建了集体经济合同的管理体系,有效增加了村集体收入,为实施乡村振兴、加强乡村治理提供了制度保障。
岳茂锐 杨长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