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即将在全国实施。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金融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近几年在部分省市开展了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试点,便利企业担保融资。试点中,民营和中小微企业新增担保登记业务占比超过95%、融资金额占比超过80%。
为进一步扩大改革效果,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从2021年1月1日起,对动产和权利担保在全国实行统一登记。原由市场监管总局承担的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抵押登记和人民银行承担的应收账款质押登记,以及存款单质押、融资租赁、保理等登记,改由人民银行统一承担,提供基于互联网的7×24小时全天候服务。
对此,光大银行金融市场部分析师周茂华认为,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将有助于标准化企业信息统计口径,避免“数据孤岛”,便利金融机构查询相关企业动产和权利担保信息,提升数据使用质量。同时,全国实施统一登记将降低信息不对称,有助于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降低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难度,推动国内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
周茂华表示,从近几年试点效果来看,统一登记的举措便利了民营和中小微企业融资,主要在于有效降低了信息不对称,通过对企业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金融机构可以方便地拿到标准、可信的信息。同时,通过动产和相关权利数据,金融机构也可以对企业经营状况及发展趋势做出预测,以便对信贷风险进行评估定价,增强金融机构提供融资的意愿。动产和权利可以被金融机构纳入担保,不能不说是“质”的进步。
“相比于此前松散的机构登记,动产和权利担保的统一登记相当于给企业尤其是小微企业融资提供了一个更加权威的证明,一方面增加了金融机构的融资意愿,降低了松散登记下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高融资成本;另一方面拓展了实体经济融资渠道,尤其是不动产等抵押物稀缺的企业能够从中获益。”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教授盘和林认为,最重要的是,统一登记有利于解决借贷双方信息不对称问题,帮助优化实体经济的融资和营商环境。而从制度完善的角度看,此次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也弥补了我国担保登记制度上的缺陷,有利于建立起全国统一的担保登记制度,提高我国实体经济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信贷获得程度。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研究员董希淼同样认为,尽管近年来我国金融机构不断提高企业信用贷款比例,但担保融资仍然是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融资的重要方式。在现有体系下,不同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权限散落在多个部门,不但企业办理登记不方便,也不利于金融机构统一掌握相关信息。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有助于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更加“敢贷”“愿贷”,提升担保融资的意愿和效率。
在操作层面,会议明确,此前已作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的,不需要重新登记,有关部门要妥善做好存量信息数据移交等衔接工作。对新登记的,由当事人通过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自主办理,并对登记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负责;登记机构不对登记内容进行实质审查。
在全国实施动产和权利担保统一登记,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周茂华表示,作为信息服务,要提升金融机构信息使用效率,就需要统一登记信息的口径,使相关信息详细、全面,考虑针对不同行业建立差异化的指标体系,并进行动态更新。而作为信息平台系统,如何便利快捷查询,如何让信息系统安全高效运行,离不开信息技术的保障。同时,为确保信息真实性,维护平台的公信力和权威性,也有必要建立黑名单制度或“虚假、不准确信息”数据库,以强化市场对失信主体的约束等。另外,需要关注企业信息安全和金融机构等部门查询权限,逐步完善相关的规则与制度。
盘和林建议,首先,要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和法律,明确法律边界和责任主体,使程序合法化、便捷化、权责明晰,从根源上预防相关法律纠纷,使得担保融资全过程有法可依。其次,相关部门要做好信息的保管和衔接工作,保证信息的安全性和通畅性,保证为中小微企业融资的服务水平。最后,要科学设置机构,简化程序、精简机构,提高服务效率,真正做到为中小微企业融资助力,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实体经济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