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三五”期间,福建省财政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疏堵结合、循序渐进,完善制度和强化管理并重,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充分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完善财政脱贫攻坚政策体系,集中发力补齐短板;围绕环境整治和生态建设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做好资金保障,落实和完善促进绿色发展的各项财税政策。
一是健全规范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2016—2020年,累计发行置换债券2876亿元和再融资债券599亿元,有效缓解偿债压力,降低政府融资成本;建立健全债务管理制度办法,制定涵盖债务限额管理、预算管理、风险管理、信息管理及监督管理等各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健全债务风险防控机制,严格规范政府举债融资行为,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全省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二是突出资金优先保障和监管,支持打赢脱贫攻坚战。2016—2020年,多渠道筹集扶贫资金累计超400亿元,有效保障脱贫攻坚任务需要,建立覆盖省、市、县、乡四级的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取得的成效获中央和省领导肯定,并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
三是建立健全生态环保投入机制,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创新多元化的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健全全流域生态补偿机制,落实综合性生态保护补偿政策,完善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制度,提高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2016—2020年,省及省以上生态环保投入总额超过663亿元。
(黄建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