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银行违规售卖基金 监管出手处罚警示风险
来源:中经财富
近日,云南红塔银行和富滇银行因基金销售违反相关规定被实施行政监管措施,再次引起业界对银行代销业务的热议。
从此次针对上述2家银行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看,银行在代销基金产品时多存在宣传推介不规范、内部管理制度不完善、销售业务负责人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等情形。
《中国经营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今年受疫情影响,部分银行扩大了基金、保险、理财等代销业务规模,对银行中间业务收入增援效应明显。与此同时,监管对银行代销业务管理也趋严。业内人士对记者表示,商业银行代销队伍良莠不齐、考核方式简单粗暴以及投资者教育不足等问题潜藏了代销业务风险,未来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大监管力度。
此外,今年新发基金规模大增,接受记者采访的业内人士表示,在大资管时代,银基双方在客户资源、渠道资源、资产配置、金融科技等方面进行相互赋能,双方深化合作是大趋势。
银行代销团队待规范 宣传推介是重点
近日,中国证监会云南监管局对云南红塔银行和富滇银行出具了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显示,云南红塔银行存在未建立年度监察稽核报告制度等11项问题,富滇银行存在部分理财产品宣传推介材料未经负责销售业务和合规的高级管理人员检查等5项问题,且2家银行违规情况中均涉及基金推介或宣传材料不合规等问题。对此,云南红塔银行被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富滇银行则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针对上述违规情况,富滇银行方面回应记者时表示,该行高度重视本次检查发现的问题,并立即组织整改。在下一步工作中,该行将主动拥护监管,认真落实监管要求,为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某基金公司市场营销部人士表示:“包括基金在内的银行兼业代理业务丰富了银行产品,但宣传推介以及投资者教育一直是银行端销售的难点,投资者风险偏好和产品类型不匹配而造成投诉的事情也时有发生。”
除上述2家银行外,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有多家银行因基金销售业务开展不规范,被监管部门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值得一提的是,今年8月28日,证监会发布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销售机构监督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基金销售行为规范、加强基金销售机构合规内控。有关基金代销市场的监管举措正在逐渐完善。
麻袋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苏筱芮分析认为:“商业银行代销问题出现的原因主要有三点,一是代销队伍良莠不齐,并没有硬性准入门槛;二是考核方式简单粗暴,容易出现‘劣币驱逐良币’、为逐利践踏合规红线的情形;三是金融消费者宣传教育工作还有提升空间,消费者不能轻信代销口头承诺,要认真阅读产品条款,以白纸黑字为准。”
银行代销业务违规潜藏风险,普益标准研究员郑哲涵告诉记者:“一是合规风险,二是声誉风险。银行代销基金违规行为必会招致监管部门的问责,同时当违规代销行为导致投资者利益受损时,投资者对于该银行的信任会大打折扣,久而久之,银行客户将会流失,其声誉必将受到影响。”
为了合理防控代销业务风险,郑哲涵表示:“银行可以从统筹考虑代销准入、网点布局、人员配置、风险管控和外部监督等因素,建立完善的内部管理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提升产品品质,减少恶意竞争;加强培训,提升代销人员专业素质;建立完善的售后体制等4方面进行风险把控。”
此外,对于违规现象,苏筱芮认为应当加大监管力度,具体体现在两方面:“一是银行在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顶层设计、全流程管控、信息披露和金融营销宣传等方面进行落实,金融机构应当在准入阶段把控合作方资质,厘清双方权责,对代销流程进行跟踪,对直播代销等新型方式予以密切关注,加大代销相关合规工作的内容梳理与风险防控。二是加大对金融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对于因代销问题造成对金融消费者权益侵害的情形,提升其违规成本,以‘罚’之形式督促其完善业务管理。”
代销增利 中小银行发展空间大
目前来看,银行代销业务主要包括保险、基金、理财、信托、贵金属等,相对于大型银行而言,中小银行代销业务更多聚焦在保险和基金领域。
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于今年10月对富滇银行出具的评级报告显示,该行推进基金代销业务、信托资金代理收付业务,满足客户多样化的投资理财需求,2019年该行代销基金29亿元。
“在疫情影响下,今年保险代销受到一定影响,但基金市场行情较好、发行火热,我行加大了基金销售的力度,收益也较往年有所提升。”某股份行华东分行人士表示。
此外,从今年上市银行财报看,包括农业银行、邮储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在内的国有大行和股份行均披露了截至今年上半年代销基金产品规模或收入实现同比增长的情况。
郑哲涵表示:“今年以来,新发基金数量众多,多只基金发行规模超百亿,新发基金一日售罄的情况频频出现,而银行通过基金代销一方面能够获得额外的收入,另一方面能够维系强大的客户群,甚至通过现有客户来发展潜在客户。”
此外,看懂研究院高级研究员程宇认为:“今年央行非对称性降息降低了银行的利差收入,银行结构性存款压降导致银行存款来源减少,以及房地产等高收益资产类别业务受到限制等,导致银行利息收入的减少,因此,部分银行重点发展中间业务等其他业务的收入。”
不过,在上述基金公司市场营销部人士看来,中小银行代理业务目前还没有完全发展起来。“部分地方性银行、中小规模的股份制银行可代理的产品品种或可以获得的合作资源相对较少,也是金融机构合作和发展头部效应凸显的侧面体现。中小银行在理财替代类产品的销售仍有很大的空间,既可以成为基金公司、保险公司的渠道补充,也是中小型公司建立合作的较好对象。”
渠道拓宽 银基合作谋突破
东方财富Choice 数据显示,截至12月15日,年内新成立的基金发行总规模为2.99万亿元。今年,在投资者热情高涨、银行代销力度加大、公募基金投顾试点一年等背景下,银行与基金合作的模式也在不断探索升级。
据了解,12月8日,交通银行推出基金投顾服务平台,由3家基金投顾试点机构根据客户委托进行基金产品投资和管理。此前,中信银行也上线了“信智投投顾版”,相关基金投顾服务由华夏财富提供。此外,今年3月工商银行、招商银行、平安银行3家银行已获基金投顾试点资格。
除了投顾模式的升级,银行与基金合作的渠道也在扩宽。郑哲涵告诉记者:“传统的银基合作模式包括代销、托管和负债业务(主要以货币基金存款为主)。随着客户需求的多样化,越来越多的银行采取委外方式定制公募基金,由外部机构管理人按照约定的投资范围进行主动管理。一方面,这种委外模式可以帮助银行通过公募基金产品节税,利用基金分红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实现投资证券收益的合理避税。另一方面,公募基金的优势为属于标准化资产,不占用银行非标投资的额度,在债券投资杠杆比例上也有更加宽松的空间,收益的弹性空间更大。”
“银行可以通过信贷投放、设计理财产品或私人银行业务参与产业基金投资,设立境外子公司直接发起产业基金,为需要项目投资管理经验的产业基金提供咨询顾问服务,采取集团化模式投贷联动等方式参与到产业基金中。在大资管时代,银基双方在客户资源、渠道资源、资产配置、金融科技等方面进行相互赋能,双方深化合作是大趋势。”郑哲涵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