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3日讯 今日,青海省药监局发布“2020年化妆品省级抽验4批次不符合规定”的通告。
通告显示,经青海省药品检验检测院检验,标示为扬州市龙源旅游用品厂的沐浴液,1批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验项目】微生物。
标示为扬州三江塑化制品有限公司的三江沐浴液、扬州荣芳化妆日用品厂的沐浴液、扬州荣芳化妆日用品厂的洗发液3批次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检验项目】防腐剂。
青海省药监局表示,依据《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等规定,对上述不符合规定化妆品,属地药品监管部门立即采取查封、扣押等控制措施,并将该单位使用假劣化妆品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自收到检验报告书之日起按规定时限完成对该单位的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