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太原12月25日电(记者 梁晓飞)山西省将于2021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安全生产约谈制度。这项制度旨在进一步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有效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这是记者日前从山西省应急管理厅了解到的。
这项制度所称的安全生产约谈,是指山西省政府安委会主任、副主任,省政府安委办及省政府安委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成员单位负责人,分别约见市、县(区)人民政府、监管部门、企业负责人,就安全生产有关问题进行提醒、告诫,督促整改的谈话。
按照规定,启动约谈程序后,被约谈方要在规定期限内将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书面报约谈方,若被约谈方落实整改措施不力,连续发生事故,由约谈方给予通报,并抄送被约谈方的上一级监察机关,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安全生产约谈及其整改情况将纳入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