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重庆讯】12月2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通报了重庆法院“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情况;发布了一批全市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服务“六稳”“六保”典型执行案例;发布了《民事财产保全提示“十七条”》。
2020年10月,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向全市法院下发《“发挥执行职能、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工作方案》,自行动推进以来,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执行力度得到切实加强。
重庆市各级法院加快办理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债务案件,督促党政机关国有企业积极主动履行裁判义务,及时足额向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支付欠款。2020年以来,全市法院执结此类案件183件,执行到位标的额50741.52万元。
此外,对涉及民营企业的执行案件,由合议庭根据案件标的、财产状况、企业经营状况等情况,综合决定适用失信限高等强制措施,分阶段、分程度、分措施适用(解除)强制措施,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积极促进当事人进行和解。
(刘雨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