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12月29日讯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11月4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向昆明贵山天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贵山天阳房地产开发公司”)下发限制消费令,案号为(2020)云0103执56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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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消费令显示,2020年7月1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申请人云南宇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贵山天阳房地产开发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因贵山天阳房地产开发公司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对贵山天阳房地产开发公司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该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黄伟培不得实施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六)旅游、度假;(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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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贵山天阳房地产开发公司成立于2012年12月25日,实缴资本6000万人民币。李贵山为该公司最终受益人,持股比例为49%,认缴出资额为2940万元。据了解,李贵山为“老干妈”创始人陶华碧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