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十三五”期间,江苏省财政大力支持实施法律援助,累计安排省级法律援助资金1.2亿元,专项补助县级司法行政部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5年来,全省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达46万件,受援群众达52.5万人。
一是筑牢全省法律援助经费稳步增长机制。“十三五”期间,省财政安排省级法律援助专项资金年均增幅达11%。同时,省财政积极引导全省各地加大法律援助经费投入,2019年,全省财政总投入达到1.8亿元,较2016年增长70%。
二是构建法律援助标准化补贴制度体系。省财政厅会同相关部门出台《关于调整办案补贴标准化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并结合法律援助工作的发展变化不断修订完善,在全国率先建立起与服务质量相挂钩的补贴制度。以完善制度促质量提升,深化“名优工程”建设,名优律师办案量不断增加,2020年占比达26%。
三是推进法律援助深化试点改革。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和司法部关于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的要求,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支持试点地区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助力江苏省率先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得到司法部充分肯定。(苏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