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2020年12月31日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国药集团中国生物新冠灭活疫苗已于2020年12月30日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附条件上市。已有数据显示,疫苗保护力数据为79.34%,实现安全性、可及性、可负担性的统一,达到世界卫生组织及国家药监局相关标准要求。
国家卫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我国从2020年6月份就开始新冠疫苗的紧急使用,到当年12月15日,又开展了重点人群比较大规模的接种。这可以称之为接种工作的第一步,就是对重点人群、感染风险比较高的人群进行接种。第二步,随着疫苗附条件上市的批准,根据疫苗的供应保障能力提升情况,将逐步扩大到高危人群,也就是感染新冠病毒以后容易发生重症这类人群的接种,主要包括老年人和有基础疾病的人群。第三步,再扩大到全人群的接种。至于价格问题,因为疫苗的基本属性还是公共产品,价格可能会根据使用规模的大小有所变化,但有一个大前提,肯定是为全民免费提供。
国家药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新冠病毒疫苗附条件批准上市后,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监管,确保每一支疫苗都符合质量要求:
首先,质量源于设计。早在疫苗研发阶段,国家药监局就积极部署、指导国家药监局的直属技术机构和各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开展跟踪服务,在车间建设阶段与企业无缝衔接,选派精干的技术人员,对企业进行现场指导。在程序不减少、标准不降低的前提下,及时对符合标准条件要求的疫苗生产企业核发药品生产许可证。通过严格药品生产许可证发放的条件,来保证疫苗生产企业具备技术条件和管理能力。
其次,在生产监管环节,与省级药品监管部门共同强化新冠病毒疫苗质量监管。目前,已经多次开展了对国药中生北京公司生产现场的质量安全审计、检查,属地药品监管部门也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国药中生北京公司派出业务能力强的专业人员,常驻企业开展监督活动;组织国家疫苗检查中心对疫苗生产企业开展定期巡查,对疫苗产品开展不定期抽查;组织国家药品评价中心配合卫生健康部门,做好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工作。
再其次,加强疫苗全链条监管。国家药监局会同国家卫健委,已经建设了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基本实现了对上市疫苗的全程追溯管理。目前,国内疫苗生产企业和进口疫苗通过自建的追溯系统或第三方平台已实行全程追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