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经济导报
位于山东潍坊地区的寿光市北洛加油站在2020年度被罚两次,原因揭晓了!
“潍环罚字﹝2020﹞SG074号”显示,2020年5月22日,经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寿光市北洛加油站二级油气回收装置的检测孔埋于地下,山东凌达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检测报告显示监测时间为2020年5月15日,但经查看加油站现场录像,未发现山东凌达检测有限公司检测人员进入现场开展检测活动。2020年5月29日,该局委托潍坊金润理化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加油站油气排放情况进行了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各类指标均符合《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和《潍坊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18年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其罚款10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0/06/10。
另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潍环罚字﹝2020﹞SG107号”,2020年6月17日,经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执法人员现场调查核实,寿光市北洛加油站2020年6月16日凌晨2时20分装卸油时,现场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正确使用回气管油气回收装置,造成油气外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四项和《潍坊市环境保护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18年版)》,潍坊市生态环境局寿光分局对其罚款2万元。处罚决定日期为 2020/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