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保网
【实习记者 张文思】近日,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称,主承销商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及发行工作中,存在以不正当手段承揽业务、发行工作程序执行不到位等违规行为,因此对其进行查处。
经查,2020年以来,宁波银行包销的多期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利率远低于上市后合理估值,承销费收入不足以弥补包销账户损失,相关行为违背了公平竞争原则,影响了市场正常秩序。同时,作为簿记管理人,该行也在必要程序的执行上存在不足。经交易商协会自律处分会议审议,宁波银行被处以警告及暂停债务融资工具市场相关业务两个月的自律处分。宁波银行成为2020年内第二家被暂停业务的主承销商。
下一步,交易商协会将以维护市场公平和秩序为出发点,持续加强对主承销商等各类机构的监督检查,及时纠正查处相关违规行为,优化债务融资工具承销发行环境,提升银行间债券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质效。